他们或许畏惧自己的勇猛,但绝不会轻易臣服。
现在杀了头曼,无异于自掘坟墓,他冒顿还没蠢到那个地步。
“该死的,这老东西怎么还不去死!”冒顿在心中咒骂着,他原本计划着,等自己彻底掌控了匈奴的兵马,再挥师南下,一举攻破那摇摇欲坠的大秦,夺取肥沃的土地和数不尽的财富。
可现在,大秦内乱的消息传到草原,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谁知道这机会什么时候会溜走?
到时候他冒顿岂不是要再一次后悔?
没错,冒顿是从未来回来的!他清晰地记得,在原本的历史轨迹中,自己就是因为太过谨慎,错失了良机,最后虽然也南下劫掠了一番,但终究没能彻底击垮中原。
而现在,他带着前世的记忆,带着对未来的预知,又怎能甘心重蹈覆辙?
“父亲,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冒顿强压着心中的怒火,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和一些。
“大秦如今内乱不止,正是我们崛起的大好时机!若是错过了这个机会,恐怕以后再也没有这么好的机会了!”他顿了顿,见头曼似乎有些动摇,又趁热打铁道:“您想想,若是我们能够趁虚而入,夺取大秦的土地和财富,那我们将会变得多么强大!到时候,别说是这片草原,就算是整个天下,也将在我们的铁蹄下颤抖!”
冒顿越说越激动,仿佛已经看到了铁骑踏平中原,自己登上皇帝宝座的那一天。
他的眼中闪烁着野心和欲望的光芒,那是对权力和荣耀的渴望,也是对未来的憧憬。
而头曼,这个四十多岁的单于,就如同耄耋之年的老人,如此的犹豫不决,他那昏花的眼中闪烁着复杂的光芒,有对未来的恐惧,也有对权力的留恋,还有对儿子的忌惮。
久久没有言语,只是沉默。
头曼的一切行为都让冒顿心生厌恶,愤而转身走出营帐。
凛冬的风,像一把把锋利的刀子,刮过冒顿的脸颊,带来阵阵刺痛。
他却浑然不觉,一双鹰隼般的眼睛死死盯着南方,仿佛要穿透这茫茫草原,直抵那片富饶的中原大地。
他紧了紧身上的兽皮,粗糙的触感让他更加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