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婶侄恋和荒唐的家族“仲裁”1998年郧县“11·2”三尸案

远在千里之外含辛茹苦拼命打工挣钱的王华田拆开一位好心族人寄来的信件,顿时如五雷轰顶。他不敢相信这是事实,因为他离开家乡时妻子对他的温柔的信誓旦旦的“管好家务、种好农田”的承诺还时时回荡在他的耳旁。他没有多呆,哪怕一分一秒,抓起包裹直奔车站,风风火火地于10月31日赶回鲍峡镇,拉上在镇政府工作的哥哥王华林,于傍晚时分回到了东沟村。

当天晚上,在王华林这位比较有头有脸的“人物”的主持下,在稻场里召开了王氏家庭会议。

与会人员除了王永江和陈文梅以外,还有其家庭成员吴运莲、王华田的姐姐王华秀、陈文梅的表姐何玉琴等人。王华林问陈文梅这件事怎么办,陈羞愧地埋头不语。王华林又大声训斥王永江:“江娃子,这一条沟都姓王,你把我们王家所有人的脸全丢尽了,你说怎么办?”

王永江回答道:“我以前做的事情已经发生,现在想挽救也不可能了,你们把我千刀万剐怎么处置都行。”

王华田的大姐王华秀规劝说:“江娃子,你哪怕搞个外姓的也行,你搞我们自家人这多丢人。”

王永江回答说:“大姑,我现在想死可是死不了,我曾经吃过安眠药,也喝过老鼠药,可是都没有死成。”

王氏家庭会议最后由陈文梅的丈夫王华田宣布了家庭的“决定”:3天内王永江付给王华田“损失费”两万元,然后将陈文梅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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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江不记得是怎样在族人的一片谴责和辱骂声中逃出来的。他一边跌跌撞撞地回家,一边盘算着到哪里去弄这两万元钱。

两万元,对于王永江这样一个贫困山区里穷困潦倒的单身汉来说,简直无异于一个天文数字,在短短的3天时间里他王永江无论如何是筹集不到的。

他感到风流的代价实在是太沉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