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原着中,原主和男主聚少离多,结婚这四年时间,几乎快没了什么感情,但是不得不说,男主在原主身上挺舍得花钱的。
这年头,最流行的就是的确良料子。一般普通人家,就给闺女置办一身行头就够了,但是在盛书砚的衣柜里,几乎都是的确良。的确良的衬衣,的确良的布拉吉,的确良的裤子等等,都挂满了一整个衣柜。搭配布拉吉的,还有丝袜和小皮鞋。所以即便是盛书砚从城里去了乡下,但是在用度上,从未得到过丁点亏待,甚至真要仔细比一比的话,她这些穿的用的,还比在城里的家里好过一点。
毕竟,在城里的家里,她还有个不省心的继母和继妹,家里就靠着父亲一个人的工资吃饭,一个人也就只有那么多的布票,要够一家人分,到她手里又能有多少?
嫁给侯天河后,盛书砚柜子里都是时下最流行的布料做的衣服,所以刚才盛书砚出去,也穿着一身不怎么透气的布拉吉。
可是现在,进门来的盛书砚,却完全变了个样子。
原本那一头披散的长发被盛书砚完全扎了起来,一个圆圆的丸子就顶在盛书砚的脑袋上,将她原本那张轮廓五官都很深邃的漂亮脸蛋露了出来。
盛书砚实在是有些看不上现在的的确良料子,这玩意儿搁在从前,她当抹布都嫌不吸水。所以盛书砚从带来的衣服里找了一套原主准备睡觉时穿的纯棉的有些宽大的白衬衣,还有一条现在农村老太太都不怎么穿的过膝的黑色半身裙。
她这般打扮,侯天河从未见过,骤然一看,有些失神。
不过侯天河很快反应过来,他皱眉看着盛书砚,“你准备穿这身出门?”
不是他觉得不好看,他觉得简直太好看了,刚才盛书砚进来的时候,他都快要不敢认,这跟在上学的大姑娘有什么区别?甚至因为盛书砚那张脸,比旁人看起来都更要水灵几分。但是,从前盛书砚不是最看不上这种老土的棉布吗?
盛书砚不知道侯天河心里的想法,她在所有的衣服里扒拉出来的就眼下这一套最舒服,也最符合她的审美。
“不好看吗?”盛书砚反问。
她在问这话低头又看了看自己这一套,宽大的白衬衣是没有扎进半身裙里的,就任由宽大的下摆遮住了她原本窈窕至极的腰肢,下面露出了一小节的雪白的小腿, 最后脚踝处就被一双干净的白袜子遮住,穿着一双黑色的小皮鞋。
盛书砚其实在换上衣服的时候,还有点不太好意思。
她上辈子出车祸时年纪也不大,才毕业没两年,跟原身年纪差不多,但是上辈子她穿着校供感的衣服没什么心虚的,没结婚那不得致死都是少女?可现在她都结了婚,面前都站着自己名义上的丈夫,这是不是有点太装嫩了?
这种想法也就在盛书砚脑海中一闪而过,很快就被她自己按了下去。
管他大爷的,天大地大,她自己高兴最大!
她的身体她做主,喜欢穿什么就穿什么,哪里管别人的眼光?
侯天河怎么可能觉得盛书砚这模样不好看?在他眼里简直跟仙女儿一样!
他微微错开了跟盛书砚相交的目光,克制冷静地点点头,“挺好。”然后又补充了一句,“是劳动人民该有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