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我的心里很难受,很难受。
果不其然,当我第二天早上出门的时候,村里人看我的目光发生了变化,如果是在前两年,他们会老远的跑过来给我散烟,但是现在,他们却是无动于衷,有的甚至直接背过了脸,这让我很是不解。
这个时候,我萌生了一个想法。
那就是我家这里离桃花塆并不是很远,大约有两百多公里的距离,如果说我的厂子要是扩建,是不是可以把地址远在这里?
一来我们这里也盛产水果,二来我离家也近,并且我还有土地,毕竟还有几个山头闲置着,这些都在闲着,不用白不用。
想了一下,我就把这个想法抛在了脑后,这件事我是要跟贝奇尔陈晓柔商量的,行不行,只有他们知道,我只能给他们提供一个思路。
对于我们村里面的这些人,我并没有在意,因为我知道,这些人跟我是两个世界的人。
但是这个时候,有一个人却有些不同,满脸笑容的朝着我走了过来。
富贵,好久不见。
我一看,原来是我的小学同学,钢蛋儿,以前上学的时候,我们两个关系还不错,但是自从我出去以后,我们两个就很少见面了,每次回来好像也没有见过他,甚至就连村里面的人嚷嚷着要一起跟我打工的时候他都没有露面。
他走过来,从口袋里面掏出来一盒皱巴巴的红梅,拿出来了一根,问道:不嫌弃吧?
哈哈.....
我笑了笑,立即接过来放到嘴巴里面,说道:你看你说的,嫌弃什么啊?
不嫌弃就好,好几年没有见你了,又长高了不少,怎么样?中午有时间没,咱们两个去我家,整两杯。
顿时间我乐了,问道:你小子,前几年我回来的时候,你咋没有请我喝酒?现在我落魄了,破产了,进监狱了,你咋想起来请我喝酒了?
钢蛋儿挠了挠头,脸上一红,有些尴尬的说道:你以前回来,抽的都是中华,开的都是好车,穿金戴银的,一个手机我一年都挣不到,我怕你看不上。
我愣了愣,随即轻轻的捶了他一拳,问道:那现在呢?为什么又请我喝酒?
嘿嘿,现在你落魄了,那咱们不还是好兄弟吗?
接着,他四处看了看,说道:过完年咱俩合伙干不?我在广州倒腾旧衣服往国外发,一年轻轻松松的五六万,咱俩要是合伙,我相信凭借你的头脑,咱俩一年最少这个数。
说着,他对着我比了个八的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