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hilla。”纳什接过雷鸟和野兔,忽然看到逢山皮大衣里有东西在动。
“捡了小狗。”逢山笑笑,掀开皮大衣,一只灰白毛小狗惊恐的瞪大眼睛蜷缩在衣服里。
“狼!”纳什看到小狗眼睛和嘴巴,肯定说道。
果然是狼!
我说大雪地里怎么会有一只小狗。
逢山咧起嘴,走到火炉边坐下,把怀里的小狼崽放到毯子上。
刚放下,小狼崽夹起尾巴,连忙躲到逢山腿下面,发出嘤嘤嘤哀鸣。
正在生闷气的王子听到声音,顿时来了精神,欠欠的凑过来,闻到小狼崽身上散发的野兽气味,立马发出呜呜警告。
这一叫,把小狼崽吓得更不出来了。
可乐踩着猫步走过来,眼睛一瞪,不等抬爪子,王子就吓的连忙后退,童年阴影深入骨髓。
赶走王子,可乐懒散的伸个懒腰,来到小狼崽跟前,细心的舔舐狼崽脑袋上凌乱皮毛。
“看到没,这才是大姐的风范,你就是个小地痞!”逢山欣慰的赞扬可乐,顺便不忘嘲讽一下王子。
王子翻个白眼,绕个圈跑到纳什身边,看他处理雷鸟,全然忘记刚被揍过一顿。
冬天野兔最肥美,用来炖汤浪费,只有火烤才能体现出鲜美肉质。
“雷鸟炖汤,野兔烤了吧。”逢山拎起野兔,抽出小刀剥掉兔皮,清理内脏。
经过初期的惊慌,在可乐安慰下,小狼崽渐渐平静下来,发现没有危险后,渐渐恢复活力。
不过在大雪地里冻了很久,又没有食物,小狼崽看起来还是很虚弱,走路时候摇摇晃晃。
逢山摇摇头。
幸亏碰到自己,要不然下场只有被低温冻死。
“狼群出事了。”纳什揪断一根鸡翅,丢给小狼崽。
小狼崽一口咬住,狼吞虎咽的吃起来,王子眼馋的凑上前,却听到小狼崽发出嘤嘤嘤护食声。
顿时。
王子炸了!
在皇冠领,只有自己能护食,你是分不清大小王了。
当即要削小狼崽。
刚要下嘴,却看到视线离小狼崽越来越远,扭头看去,原来是主人提着自己。
主人。
它护食。
快看,它在护食。
拍它。
哎哎哎,丢我干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