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判决2

“犯人梁正,在义县供销社采购科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肆意篡改采购清单,与不良商家勾结,中饱私囊,全然不顾国家与集体的利益遭受严重损害,你的行为已触犯党纪国法,你可认罪?”审判长目光如炬,声音雄浑有力,在空气中震荡开来,令在场之人无不心生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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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马爱国,身为县商业局副局长,本应以身作则,公正廉明,却因亲情蒙蔽双眼,忘却职责所在。”

“你作为梁正的姑父,不仅未能对其进行正确引导和监督,反而利用自身职务之便,为梁正的违法行径大开方便之门。

“在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你滥用职权,暗箱操作,致使国家财产大量流失,严重破坏了当地的商业生态和经济秩序,如今铁证如山,你还有何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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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正和马爱国两个主谋被判了死刑,立即执行。

这一判决如同一记重锤,狠狠砸在人们的心间,彰显了法律对于严重贪腐行为绝不姑息的坚定态度。

而其余那些从犯,那些在这起贪腐案件中充当小喽啰的角色,都被送去了隆镇、普镇挖煤。

他们将在艰苦的劳作中反思自己的过错,用汗水洗刷自己的罪孽。

这些人虽然没有像主谋那样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但他们的行为同样违反了法律和道德规范,不能被轻易饶恕。

当审判长落下法槌,庄重地宣读这一判决结果时,全场一片肃穆。

每一个在场的人都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心中对公平正义的信念也更加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