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骏了解庄彤,如果不是真遇到事,不会把“分手”这种话说出来,可惜他这里没有网,沟通的渠道就是打卫星电话、发信息。
但这不能成为他在她需要的时候不在她身边的借口。
遇到庄彤的时,她十六岁,他十二岁。
她刚从内地过来,还不知道佣兵是做什么的,就被人忽悠到了佣兵队。
而周骏,出生在很远的境外,会走路就会拿枪,会跑的时候就在一线战场捡弹壳养活自己,直到异能升到三阶,才来到大兴,接到的第一个活儿就是抓某佣兵队新来的漂亮小妞。
可他看到庄彤的第一眼,就回去把发任务的人、还有他的老大及背后整个雇佣兵团都干掉了。
这个小妞他也想要!
他加入了庄彤所在的佣兵队,成了她的小弟。
庄彤天赋高,长得美,性子还野,像一朵带刺的玫瑰,人人想摘。可很快,她就用拳头证明,她不是花,而是一团轰轰烈烈的火,谁近谁死!
只有周骏除外,他十二岁时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巨能装,跟在她后面姐姐、姐姐地叫。
到十六岁时,他高大帅气,八块腹肌,才成功爬上了庄彤的床。
死缠烂打五六年才得已上位,现在想让他下台,没门儿!
他野狗一般长大,没念过什么书,不懂爱情不爱情的大道理,只认一件事——庄彤是他的命!
新安塞城外五百公里,荒凉的小镇,只寥寥几座土屋,是当地的宾馆。
房间里,周骏扯开防弹衣,露出身上的伤口,从抽屉里取出一枚手术刀,烤过后,变成了红蓝色,他面不改色地用它从肩膀里挑出一枚特制的破甲弹,将沾血的子弹丢在桌子上,鲜血顺着胸膛流下。
“老大!”一个黄毛蓝眸的少年从外面跑进来,“你怎么自己动手了?”
大叫水系来给他止血。
周骏想起庄彤说的话,“不要水系,找个木系。”
但水系已经来了。
她叫颜冰冰,是周骏的治愈师之一,随时待命,这次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