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处理方式

在东汉时期,犯了重罪的罪犯家属会受到很多不同的刑罚。

其一,便是死刑和连坐。

谋反,大逆不道等,便是如此,当然,也是唐显准备用来坑杀王子服和种辑的手段,简单粗暴,但行之有效。

还是那句话,谁都不能挡了曹操和他的路,谁挡,谁死。

其二,便是籍没为奴。

罪犯的家属会被官府没收为奴婢,成为官奴婢,为朝廷或官府服役。

唐老爷摘得,便是如此之人的脑袋。

虽然很对不住他们,但,死了,也比当官奴婢来的更好一些。

为啥?

因为官奴婢主要从事各种苦力型的劳作,如耕种、放牧、手工业等,生活条件极为艰苦,地位低下,被视为贱民。

不如一了百了。

其三,便是流放了。

罪犯家属可能会被流放到边远的地区,如朔方、敦煌等地,在那里生活并接受监管。例如,东汉时期的一些罪犯家属就被流放到边疆地区,以充实边疆人口或进行开发。

当然,更多出现的还有几个大家伙熟悉的地界。

比如,湖北房陵,房陵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悠久的“流放地”之一,早在秦朝时期,秦王嬴政扫灭六合,便将赵国的最后一位君王赵王迁流放至此。

比如,海南崖州,呃,就是三亚.....那个很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