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一会后,周云开始在笔记本上写。
第一,被害人在一个月之后才报案,不太符合常理,可能在这一个月内发生了什么事,需要和当事人进行再次沟通。
虽然公安机关肯定也调查过,但说实话,在证据很充分的情况下,对被害人的调查就可能没那么充分了。
第二点,尝试把不合法的要钱变成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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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说了一大堆,反正意思就是不能和第三人要钱,但是不是可以从法理的角度来推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支持的规定。
如果有法律基础,那就不能算非法占有了。
写到这里,周云犹豫了一下,然后写下了三个字:配偶权。
配偶权,这是前世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极大争议的一个权利,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体系内没有明确规定。
但这是本案办无罪的一个关键!
如果真的可以明确配偶权,那么就好说了,抛开婚姻家庭编的内容,从侵权责任的角度出发,走共同侵权的路子。
这样想着,周云开始在纸上画结构图,但不管怎么说,要在一个刑事案件中说服刑庭法官还是很难。
仔细想了半天,周云终于有了办法,周氏法则第三条,你打你的,我打我的!
一定要掌握案件的主动权才行。
既然这样,何不干脆帮着章云帆提起一个基于配偶权的诉讼呢!
就在南云区法院起诉,毕竟侵权行为……也就是通奸的发生地就是在南云区,所以没有任何问题。
那么只要能赢了这个官司,刑案自然就迎刃而解了,因为章云帆要钱的行为已经有了法理基础,不算非法占有了。
既然不算非法占有,那肯定就不是敲诈勒索了。
而且南云区法院民庭判了,刑庭肯定不会梗着脖子还要硬判有罪,这样检察院也说不出什么话来。
但是这样一来需要时间,所以得想办法拖着,让检察院不要那么快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