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元呼吸略显急促,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这是假肢,假肢懂吗?是我爸他们特意托关系从帝都那里定做的。”
说着,庞可可就把自己的裤腿挽起,露出了其内的机械假肢。
见状,许元才恍然大悟。
有钱人就是有钱人,还能给自己安装机械假肢,真是了不起。
庞可可实在太主动了,让许元有点受宠若惊,想当初他在学校追过一个模样还算可以点的女生都追不上,现在让这么个靓女主动找他玩,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你先出去等一下,我穿个衣服......”
许元支支吾吾,左手摆动,示意庞可可感觉出去等。
但对此,庞可可则是冷哼一声,完全不以为意,神色平静的说道:“没事,我啥场面没见过?你就算是裸体给我看,我都不介意。”
“你有病吧,我让你出去就出去。”
“我特么习惯了裸睡。”
面对庞可可这个女人,许元竟然没有半点的压力感,好像是真的把她当朋友对待了。
可能是庞可可之前是当兵的原因,身上总是散发着一股男人般的野性,很难让人将她当女人对待。
在许元骂骂咧咧声中,庞可可只好走了出去。
穿好衣服,许元又简单收拾了一下,连早饭都没吃,就被庞可可拉着出去了。
只不过在离家的时候,许元恍惚间似乎是看到自己的母亲脸色很难看,都快要滴出水来了。
此刻的时间还不算太晚,才不过刚刚8点半,庞可可背着个手走在前面,在马路边上的早餐店吃了口饭,他们两人便搭乘了通往县城的大巴车。
庞可可的家是住在镇子上,而许元的家则是乡下。
两人居住的距离没有太远。
上午10点多,他们终于来到了县城。
庞可可似乎经常来县城玩耍,她比许元还轻车熟路,知道哪里有好吃的,那里有好玩的,领着许元转了很多地方。
自从上了大学后,许元便很少来县城转悠了,许久不见,县城的环境真是有了很大的改变。
玩了一天下来,许元反而是陷入迷茫了。
那就是......这个庞可可实在太社牛了,干什么都不尴尬,当着那么多人的都敢唱歌,关键是五音还不全,跑调都跑到姥姥家去了。
总之,一天算是稀里糊涂过完了。
庞可可倒是没有回家,而是留在了县城,说是要去个朋友家玩。
许元本想说要回家,却被庞可可直接拉住,一块也带着他去了那个所谓朋友家。
这人家里很有钱,是县城某个富二代。
在很久之前,曾经追求过庞可可。
听到庞可可的解释,许元的第一感觉,就是庞可可应该是打算答应对方了。
这种当电灯泡的事情还是算了,他可没有这个爱好。
这个富二代家住在县城一处颇为豪华的小区中,光是步行到他们家楼下,都用了好半天。
来到楼下后,许元就看到单元口,有着很多人,他们有男有女,穿着打扮都非常时髦。
还没有真正靠近,那群时髦男女就走了过来,来到了庞可可的面前。
其中为首的一个黄毛青年,最为激动,他伸手想要去庞可可的小手,却被庞可可一巴掌扇翻在地:“滚你娘个蛋,连老娘的手都敢摸?想死不成?!”
此话一出,那黄毛青年身边的同伴,全都脸色一变,纷纷擦拳磨掌,想要上前跟庞可可一较高下。
但好在关键时刻,黄毛青年一个鲤鱼挺身,跳了起来,打圆场:“别冲动,都是自己人。”
“张四,你领着他们先下去玩吧,我跟这位可可唠唠嗑。”
黄毛青年驱散众人,便再次一脸谄媚的来到庞可可的面前。
“可可,咱们一年不见了,你今天能过来,实在让我太高兴了,你是不是想通了要做我女朋友了?你......咦?这小鳖孙是谁?”
黄毛青年激动万分,刚要继续说些肉麻的话,可当他看到旁边的许元后,脸色瞬间变得阴冷了很多。
“这是我朋友。”庞可可站在了许元的面前,冷冷解释道。
“男朋友?”黄毛青年瞪大眼睛。
“跟你有关系?”庞可可冷眼凝视。
“有关系,怎么没关系?谁不知道咱们两个从小就是青梅竹马?”
黄毛青年这次真的急眼了,他明明才好不容易见到了庞可可,可却发现旁边还站立着个小鳖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