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有理由怀疑林乐乐手中的武器现在只是烧火棍,但事关生死,他不得不谨慎对待,于是缓缓将手举高,远离了衣兜,尽量展示自己的无害意图。
“好,好,小姑娘,你别激动,我只是想把证明我们联防队身份的文件拿给你们看。”孙大彪解释道。
“是啊,你们这些外乡人好不讲道理,说我们不合法,又不让我们队长拿文件给你们看,你们也太欺负人了。”孙大彪的一众小弟也从附和道,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一般。
林乐乐刚想反驳,陈煜却是开口了,他淡淡道:“行啊,那我就给你们个机会。”
说完,又朝林乐乐道:“让他拿。”
听到陈煜都发话了,林乐乐也不再多说什么,只是她并没有完全放松警惕,仍然紧握着突击步枪,目光如炬地盯着孙大彪的一举一动。
孙大彪见状,心中暗自松了口气,他缓缓地从衣兜里掏出那个信封,动作十分缓慢且谨慎,生怕引起任何不必要的误会。信封被稳稳地放在雪地上,与两人保持了一段安全的距离。接着,他后退几步,双手摊开,以示自己没有敌意。
陈煜轻轻点头,示意林乐乐过去将信封取过来。
林乐乐虽然心中仍有疑虑,但还是按照陈煜的指示,小心翼翼地走向信封,同时保持着高度的警惕,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很快,她便拿着信封,面朝孙大彪一伙人,倒退着回到了陈煜身边,并将信封递给了陈煜。
陈煜接过信封,缓缓打开,取出里面的文件。
看到文件上面的内容后,陈煜顿时一脸怪异。
这是一张“任命书”,上面写着大同联防大队成立的经过,以及任命孙大彪为大同镇联防队长一职。
这张“任命书”里面的说辞不说和陈煜从中阳警备区搞来的那张一模一样吧?但也算是大差不差。
除了任命职务不同外,最明显的区别就是落款盖章那里。
陈煜那张任命书的落款是军区司令,而孙大彪这张,落款则是巴庆市某个区的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