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马儿跑,又不想给马儿吃饱,一天两天的没事,可长期以往的下去,兔子急了还会咬人。
所以在周建安看来,防不如疏,只有当百姓们的日子真正的过好了的时候,谁还会冒着风险去干那杀头之事?
洋洋洒洒的写了一大篇,而后便让人送往了京师去。
两日的功夫,大军兵马也全都安稳过河,而后在周建安的筹措下,从小袁营内调来了大约一千余石的各种粮食。
而后按照船工的数量给分发了下去,这当然不是白送,而是周建安给他们的工钱。
毕竟人家可是帮你干了这么多的活,虽然这工钱有些太厚重了,每人大约能够得到一石的粮食。
一石的粮食,至少也在一两银子了,几天的工钱肯定要不了这么多,但是这一石的粮食却可以让他们安稳的度过这个冬季,所以周建安觉得还是值得的。
从始至终,虽然周建安现如今在大明的地位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是大明实在是太大了,很多事他虽然有心,但绝对是无力的。
但是能遇见的,周建安也绝对不会去装作没看见一样。
这一次的贱户是,以后遇到的人任何事都是一样。
原本周建安一直觉得这汝州知府钱祚征也不太干净,不过在一番探查之后,他发现这钱祚征正好和他猜测的恰恰相反。
钱祚征这个人不是正儿八经的进士出身,而是因举人功名而进入的仕途。
当然,能够进入仕途,这跟他的家世有一定的关系,但是在进入仕途之后,钱祚征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一步一步的走到了汝州知府这个位置。
这对于一个功名仅仅是举人来说其实已经很不错了。
而平日里,钱祚征对于治下的百姓也是非常的关心,其他官员一年到头那都是坐在衙门里办事,可钱祚征几乎将整个汝州府都走了一遍,甚至问他某个村子在哪里他都能很快的想起。
从这一点就足以看出他与其他官员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