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长脸小二将此事告知给了季和,后者对修闻愈加放心,也没问修闻要走刺客的尸体做什么。
毕竟这不是修闻第一次做这种事了。
面对敌人,他连头发丝都不会给对方留下。刺客的“尸体”落到他手里,可想而知有什么下场。
能有什么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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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闻将刺客藏至修宅。
他挥刀时故意避开要害,造出此人已死的假象。实际上,这种伤口只要及时治疗止血,便不会有性命之忧。
不过两三天,那人便迷迷糊糊醒了过来,睁眼瞧见修闻的瞬间,他就像见了鬼似的摔下床铺,面色白得比失血时还夸张。
“草!”
他低骂一声,随即扯开被褥起身,敏捷地打开窗户,眨眼间就消失在原地。
修闻傻了眼,当即就抄起棍子追杀出去,可一到外头,哪儿还有人?
该死的,被他跑了!早知道就应该打断他的腿!
这王八羔子对修宅的地形极其熟悉,若没有来过,绝不会轻而易举跑出去。
修闻想到这里,心中大骇:这厮不会是自己认识的人吧?
“要不要把他抓回来?”
沈凌云的声音冷不丁响起,只见他慵懒地倚靠在门边,带着倦意打了个哈欠。他半眯着桃花眼,嘴角扬起若有若无的笑意。
他指指屋顶:“往上跑了。”
修闻没有抬头,而是扬起棍子挥了挥,表情不满。
他逐客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谁家好人总是往别家跑?!
可沈凌云全当没看见,盈盈笑意不减。这个表情看得修闻有些恍惚,记忆中,他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