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威笑了笑,看向苏言:“我相信,言语娱乐和其余公司不同。”
“当然。”苏言回到位置上坐下,“我们继续刚才那个话题,你现在自己有没发布的歌曲吗?”
“有两首。”
苏言点头:“昨天那首《凡人歌》,如果作为你专辑的主打歌,你觉得怎么样?”
专辑?
闻言,雷威瞳孔一震,不敢置信的看向苏言。
“公司打算给我出专辑?还要把《凡人歌》给我。”
苏言笑了笑:“像你这样有实力,又有过出道经历的歌手,复出作品出专辑也很正常。
不过一首歌也不太够,昨天听了你的歌喉,我在网上也查了下你以前的风格。
你之前主要是唱粤语歌吗?”
雷威点头:“对,我在做乐队的时候,最开始就是在香江闯荡的。
那个时候,在那里唱粤语歌更受欢迎,不过我不拘泥于粤语歌。”
“行,我知道了,不过我还是给你准备了一首粤语歌,你看看。”
苏言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份词谱递了过去。
还有一首歌?
雷威心里一跳,忙接过词谱。
而在看到词谱后,他整个人都僵住了。
这首歌,写的完全就是他。
说准确点,是曾经的他。
也是他现在想要找回的那个他。
当年,他年少轻狂,什么都不怕,攒了点钱,买了把破吉他,想尽办法坐着小船去了香江。
因为在那个年代,只有香江的音乐才敢表达自我。
为了生存,他在饭店洗盘子,去建筑工地帮忙,晚上跑到街头去弹唱。
现在想想,他都佩服自己,在那种高压的环境下,还能坚持下来。
好在后面他遇到了志同道合的人,成立了鹰行乐队,他们在香江混出了名头,回到了内地,也小有名气。
那个时候,他桀骜不驯,满心想着,要征服乐坛,要改变娱乐圈的格局,对于资本的裹挟嗤之以鼻。
他以为他的成员和他也是一样的想法,却未曾想,最后竟是败在了自己人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