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花灯起源与中华传统文化密不可分。
唐开元年间,为了庆祝国泰民安,皇城内外扎结花灯,借着闪烁不定的灯光,象征“彩龙兆祥,民阜国强”,花灯风气从此流行开来。
新州是历朝官员的流放地,被贬谪的官员及其家人将花灯的制作工艺从中原带到了这里。
每年元宵节、下元节,新州各村寨都会举行大型的花灯会。
村中礼堂挂满各家各户送来的花灯,形态各异,富丽堂皇,一团喜气。
同时,村里还请来戏班演戏,大排筵席,举行各类如请大王、送大王等仪式,热闹非常,吸引许多外地人前来赏灯看戏凑热闹。
花灯与元宵节是密不可分的,传统的节令习俗中,元宵节可以说是气氛较为活跃、传承得最好的,民间自正月十三起,到宗祠神庙去挂灯笼,正月十五将灯提回挂于家门,称为兴灯。
新州当地话“灯”与“丁”同音。
旧俗都想“人丁兴旺”,便于元宵节在灯(丁)上大做谐音取意的“兴灯(丁)”文章。
即使花灯在燃放过程中烧着,也非不祥之兆,相反,花灯烧着是吉兆,意味着来年会添丁,大吉大利。
以往,在当地民间每逢佳节,村村寨寨都会跳起欢乐的花灯舞,祈福吉祥,有外甥探望舅舅的风俗习惯。
新州有民间歇后语:“外甥打灯笼———照(舅)旧”。
按照新州县内乡村旧俗,元宵节、中秋节,外甥去探望舅舅,归家时,舅舅会购买一盏灯笼送给外甥回家。
节日当晚到处张灯结彩,路边挂满各式各样的灯笼,有红纱宫灯,有各色纸灯,许多舅舅妗子们忙着为外甥儿、外甥女选购着“照旧(舅)”的花灯。
灯笼是人们用来照明的灯具。
过去,在春节、元宵节、中秋节、婚礼、入伙、成人、添丁等喜庆日子里,灯笼被人们大量使用,上至地方官员下至普通的黎民百姓,无一不崇尚灯笼的文化,家家户户都喜欢挂花灯。
花灯,代表着吉祥如意。
新州民间有首描写灯笼的歌谣流传甚广:
灯笼会,灯笼会,灯笼黑回家睡。
担灯笼,照舅父,舅父躲在门后边。
西瓜灯,南瓜灯,大街小巷挑笼灯。
踢一脚,踢两脚,我的灯笼坏不了。
逛过花灯会后,接着,又到了正月十五闹元宵。
正所谓“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闹元宵,在民间各个地方都有不同的习俗。
花灯会结束后,接着,又到了热闹非常的闹元宵节。
小惠能惠能的家乡闹元宵的方式最为流行的是“烧大炮”。每年从正月到二月,各村轮流烧炮,可以说“烧大炮”的日子比过年初一还热闹。
“烧大炮”,当地人称为抢花炮,在新州古已有之。
小惠能惠能听娘亲说:“她小惠能时候年年都去看“烧大炮,我们村烧大炮之日,也是祭神之时。村人以鸡、猪肉,生果为祭品,用之拜祭先人和土地。土地,又称土神、土地公、社神、社主公。”
《公羊传》记载:社者,土地之主也。土地之名由此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