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婚礼誓词这事就这么蒙混了过去。
下一流程是每个婚礼都有,不可或缺的经典环节。
“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头疼还是感冒,大病还是小病,猪肉涨价了还是掉价了,你是否愿意对林星极不离不弃?”
沈妶眼里含着泪,毫不犹豫的点头:“愿意!”
愿意两个字,仅仅只是很轻易就能说出的两个字,其中包含着什么,掺着什么,只有她自己知道。
她是绝对派,说出愿意两个字,就代表她绝对会按自己的说的那么做,虽然她不是什么君子,但也是一言驷马难追。
不离不弃就是不离不弃,就算林星极婚后出轨,还是家暴,她对他都不离不弃,除非她死了。
愿意是一个承诺,从有些人嘴里出来,这两个字很廉价,没有任何价值,说的和做的是两回事。
愿意这两个字从沈妶嘴里出来,却是一辈子的承诺。
除非林星极死了,不,就算他死了,她也抱着他的骨灰不离不弃一辈子。
得到了沈妶的肯定坚定的答案,司仪装作被感动到,摸了一下不存在的眼泪,笑着看向林星极,然后说道。
“无论是晴天还是雨天,地震还是海啸,丑了还是成黄脸婆了,温柔还是暴躁,你是否愿意对沈妶不离不弃?”
蓦地一阵眩晕袭来,今天是第四天,吃了两粒药,只能维持四天不昏迷。
林星极脸色苍白,站都站不稳,他感觉自己快撑不住了。
心口的位置隐隐麻疼,忽冷忽热,额头沁出细汗。
林星极这个人有毛病,真诚,讨厌谎言,也从来不说自己做不到的事。
在所有人的瞩目下,他启唇说了三个字:“不愿意。”
随后,林星极转身,捂着痛疼的胸口,快步离开婚礼现场。
众人哗然,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一个个不明所以。
既然不愿意,那今天的婚礼意义是什么?聚在一起斗地主的?
人生有太多因素了,没有什么是不离不弃的,地震,坚不可摧的地面都会分裂成两半。
先不说他能不能挺过这阵,就算运气爆表,真的痊愈了,他也做不到对沈妶不离不弃,人生路漫漫,太多各种复杂的事,往往能挺过大灾大难,却挺不过生活中吃喝拉撒鸡毛蒜皮的事。
或许,在某天,因为养宠物的事,一个选猫一个选狗,闹得不可交,曾经的山盟海誓分崩离析,卷铺盖各奔东西。
挺过世界末日,或许就挺不过因为吃粽子要不要沾糖这点鸡毛事,往往最平淡的是最致命的。
如今的两性关系,能为了一张厕纸而吵起来,大打出手,林星极不相信什么不离不弃。
生活需要磨合,往往有两个犟驴是磨合不了的,谁也不愿意因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而妥协,自私是每个人的天性。
有些人会嘴硬说不自私,那是因为没触碰到自己的利益,当对方真正触及到了自己的利益,就再也嘴硬不了说自己不自私了。
所以,林星极不是不愿意,而是做不到。
做不到,还是不愿意,这三个字都很伤人心,但话总要说的。
林星极觉得自己的命运是,温维森没能治好他,他死了。
或者,温维森治好了他,他找一个不喜欢的女人,同样不喜欢他的女人,结婚,没有爱情,然后生孩,看着孩子长大成人,直到自己老去死去。
这应该就是他最终的归宿,他是一个杀人魔,为了钱,什么人都能杀,连童年的挚爱都能踹下直升机。
所以,他这一生不配得到爱情。
...
婚礼现场的气氛很是诡异,所有人都沉默着,看向沈妶的阳光,不由多了抹同情怜悯。
真是活久见,现实版的落跑新郎,还是头一次见。
林婷觉得,沈妶现在应该是想找个缝儿转进去吧,未婚夫跑了,真的太丢人了。
王二苟这人有毛病,什么事都喜欢往网上发,现在就拿着个手机,对着沈妶开启了直播,“新郎不愿意,然后就走了,新娘该如何收场她的悲戚婚礼?”
沈婧冰叹了口气,怜悯的看着沈妶,同为女人,还是同一个姓氏,她觉得沈妶真的太惨了。
沃柚苪一脸愤恨的瞪着林星极离开的方向,这个死渣男,玩什么洒脱,扔下新娘一个人就跑了。
讲台上,身为本次婚礼的主持人,司仪表示,新郎走了的,这种突发情况还是第一次见。
他是相当无语,转头看向沈妶,见她那一脸的呆样,眼神不由多了点怜悯。
林星极就这么消失在婚礼现场,沈妶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呆呆的望着他离去的方向。
究竟是怎么回事?
上一秒还在对她说“沈妶,我的誓词是,陪你生死不渝。”
下一秒却说“不愿意”
沈妶泪流满面,手握的很紧,还没来得及多伤心,便焦急了起来。
林星极离去时,捂着心口,像是什么病发作了似的。
他又骗她?他不是说他已经痊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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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妶顾不得自己穿着高跟鞋,向林星极离开的方向奔跑,风很大,她头纱和身上米色婚纱随风而飘。
艾瑞丝推了温维森一把,示意他跟上去。
温维森放下酒杯,追上了沈妶,然后挡在了她的面前。
沈妶只能停了下来,焦急的看着温维森,“林星极怎么了?他是不是有什么瞒着我?”
“你先不要急,我给你解释一下。”
温维森耐心的说道:“Clonus的病,还没有治好,如果他跟你说他已经痊愈了,那他是在骗你的。”
“保守治疗,得需要十年才能让他彻底痊愈,可他不信我,觉得我是在骗他的。”
“Clonus是个很有责任心的男人,他觉得自己快死了,所以不敢对你许什么承诺。”
“所以,”温维森语重心长的劝诫沈妶道:“你目前还是别去打扰他,别给他增加任何负面情绪,这不利于他的治疗。”
“你真的能用十年治好他?”沈妶只问了一句。
“能。”温维森严肃的点头。
沈妶没再问什么,而是继续奔跑起来,向着林星极离开的方向。
看着她的背影,温维森想追上去,可一想觉得还是算了,随她去吧。
...
因胸口疼痛的原因,林星极走路很艰难,才刚走出去,现在在大街上。
实在难忍,他就在一棵柳树停了下来,背靠着柳树,喘息着。
同时等待着司机开车过来接他。
路上显然有交通堵塞,司机久久没有来,并且给他打了个电话,说塞车了。
没办法,林星极只能在烈日下等待了,额头沁出的汗越来越多。
他感觉自己随时都会晕倒。
实在痛苦难忍,他无意识的转了一下头,然后就看到满脸是泪的沈妶看着他。
看到沈妶,林星极一下子就精神了起来,往后退了一步。
他知道沈妶想问什么,所以还没等她问出口,他自己就说了。
“对不起,我不是不愿意,我是做不到。”
他不是不愿意和她不离不弃,他是做不到,他感觉自己的生命到了尽头。
听着林星极无力的话,沈妶哭的厉害,很想抱住他,可怕一抱他就把脆弱的他给抱成碎片了。
“...可温维森说,他能把你给治好,你就不要这么自暴自弃了好吗?”
“呵。”林星极冷笑了一声:“他骗我,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清楚,我现在还能站在你面前和你说话,是因为回光返照,明天我可能就死了。”
“所以,”林星极的声音一下子低沉了:“忘了我吧。”
“我不想你刚做新娘子没多久就成为寡妇,你也不想我带着遗憾离开吧?”
他这一生唯一做过不负责任的事,就是一脚把晴给踹下直升机。
他可不能再做不负责任的事了,所以,他不能和她结婚。
看着林星极强捂着胸口,一脸痛苦,强撑站着的样子。
沈妶泪流的汹涌,“可婚礼上所有人都听到了,你也听到了,司仪问我是否愿意对你不离不弃,我说了愿意,我总不能言而无信吧?”
“所以,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离开你了。”
这话出来的那一刻,林星极也泪目了。
“温维森说,他可以用十年治疗好你,如果你不想我看到你这十年里病得不成人样,那我就留在这里,等你痊愈好不好?”
“不好不好。”林星极使劲摇头,用点吃力,四肢已经发软了,开始使不上力气了。
他是不想她看到,他瘦的五官突出,眼珠子突出,印堂发黑,一副骨架,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他不想她看到他这样,他希望他在她印象里永远是个帅气的男人,而不是病的看起来像吸毒那副鬼样。
如果真让她看到他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那他后半辈子就没脸见她了。
相比于丢脸的事,他更不想她等他。
“别说十年,哪怕是一年,我也不想你等我,你还年轻,你以后还会爱上更优秀的男人,没必要为了我这个生死未卜的人浪费自己的青春。”
“而且,我和你也挺不合适的,三观还是性格什么的,都难以磨合,说不定,我病好了,你和我在一起几年,我们就会有吵不完的架,然后最终闹个离婚的下场。”
“所以,忘了我吧。”
林星极强撑着最后一丝微笑,脸色比天空还白。
“我不要!”沈妶固执的道:“我已经说过对你不离不弃了,我可以不跟你去圣克尼斯,但我要留在这里,等你病好回来找我。”
“别说是十年了,哪怕是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让我等一辈子我也等下去!”
“你不必这样。”林星极痛苦的道:“泼出去的水收不回,但说出去的话能收回,你对我不离不弃这句话可以收回,只要你别跟自己较真。”
“你觉得我是在跟自己较真?”沈妶的声音颤抖:“我的心,难道你还不清楚吗?”
一辆黑色2003款的诗捷,在林星极面前停了下来,是司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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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星极最终没再和沈妶说什么,拉开车门,上了车,他已经支撑不住了。
黑色时捷在视线里渐渐远去,下一秒,沈妶脱下了粉水晶高跟鞋,拎在手里,然后对着车的方向狂奔。
穿着高跟鞋跑步很碍事,但这双高跟鞋是林星极挑选的,说她穿上最漂亮了。
所以,她是不会扔了这双鞋的,但她也不会放弃林星极,只能将鞋拎于手中,追着车跑。
一个女人拎着鞋,光着脚,穿着婚纱,在街上追着一辆车狂奔,这一幕太吸睛了。
路人纷纷注目。
意识到什么,林星极蓦地看向后视镜。
果不其然,沈妶在疯狂追着车跑,拎着鞋,没有一点形象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