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曾经有个女孩跟林星极说,如果你能每天早上六点起床,连续十年,那我就嫁给你。
这句话林星极一直记着,尽管她死了。
从七岁那年开始,他就一直坚持着六点起床。
就这样连续了十年,到了17岁的那年。
本以为可以如约。
本以为可以西装革履,抱着一束花,走进礼堂迎娶她。
遗憾的是,那一束花,最终只能放在她的墓碑前。
虽然她死了,但六点起床已经成了林星极的习惯。
并且六点起床这个习惯已经持续了二十年。
只要不是昏迷,那么清晨六点,林星极就会准时睁开双眼,这个生物钟像刻进了DNA里。
逐渐的,这已经不是一种习惯了,而是一种态度,认真的态度。
王二苟刷完牙洗完脸,然后在小区里狂奔,开始了他的晨跑运动。
等他跑了几圈,等他大汗淋漓回来的时候,林星极已经做好了早餐。
林星极把煮好的白粥倒在碗里,分成了两份。
王二苟拿着毛巾走进来,坐在餐桌前,端起他的那份就埋头苦干。
一碗滚烫的白粥,仅几分钟,就被王二苟造得一干二净了。
这家伙像是没有烫觉,端起碗就往嘴里倒。
三两下的吃完喝完,然后一抹嘴。
王二苟拿起手机又出门了,像平常一样,去给他女神买早餐了,然后再去公司上班。
林星极坐在一旁看老杂志,并没吃早饭。
他是要等粥放凉了才吃,否则太滚烫的食物对食道不好。
等粥凉了他才能吃。
于是就在等着,看杂志消磨时间,十几分钟后桌上的粥才凉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