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只剩下离他最近的这个可疑的姑娘了。
他看着她:“你要去盗墓?”
从陈大壮出现的第一眼,艳秋就被他吸引住了。
他那古朴的穿着,帅气又不失沧桑的气质,深深地叫她着迷。
她瞬间就忘掉了福贵。
艳秋悄悄将洛阳铲、五爪勾之类的东西踢到门后:“没,没有。”
说着,她陪笑道:“我一个弱女子,怎么敢去盗墓?”
她倒是想去,但是没有技术,也没发现过什么墓穴。
所以才没有去。
艳秋打小就对盗墓之类的故事感兴趣,一直想要亲自实践一下。
所以,当她第一眼看到福贵以及福贵背包里的东西时,她的心怦怦狂跳,她对他说:“小哥哥,可不可以带我一起玩?”
福贵听到她的话,就像是书生遇到了狐狸精,吓得撒腿就跑。
艳秋抓住他:“你跑什么呀?我又不会吃了你,走,带我点穴去。”
但是福贵对她说,他只是程序员,不是盗墓贼。
艳秋才不信,程序员出门不都是提着电脑的么?
谁会背着洛阳铲、五爪勾?
一看就是个盗墓贼。
福贵死活不承认,艳秋就一直缠着他。
他骑共享单车跑,她就骑共享单车追。
可是追着追着,福贵就翻车了。
艳秋带他去看病,守了他一夜,一夜都没合眼。
软磨硬泡,好不容易让福贵答应了她。
没成想,她只不过是打了个盹的功夫,福贵就不见了。
艳秋出来找福贵。
她调取了医院的监控,见他进了305病房,才松了口气。
没跑远就好。
没跑远就能抓到。
可是当她来到305病房时,却并没有看到福贵。
起初,她挺沮丧的。
但是看到陈大壮之后,那种沮丧的感觉就消失了。
直觉告诉她,眼前这个人是挖坟盗墓的好手,比福贵强一百倍。
陈大壮身上有一种温和的气质,这种气质像大地,宽厚、敦实,叫她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