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军士成婚优待条例

他逐一翻阅,不时地点头表示认可。

这里面的计划书大多有两面,一部分是可以公开的,另一部分就是只有秦阳或者书写计划书之人可以观看。

最后,他将其中一份文件放回箱子里,盖上盖子。

“可以,就先按这个发下去吧。”

三天后,各级军营内通告板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表彰军人的辛勤付出,稳定军心,提高军队战斗力,特制定本优待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在册军人,包括将领和士兵等。

第三条 在册军人与配偶成婚时,可以享受本条例规定的优待。

第二章 婚假优待

第四条 军人成婚可以享受由大秦特别批准的婚假,以便他们能够充分准备婚礼并与家人团聚。

第三章 赐婚赏赐

第五条 军人成婚时,大秦将赐予一定数额的布匹财物,作为对新人的祝福和资助。

第四章 俸禄加倍

第六条 军人成婚当年,其俸禄将翻倍发放,以表达对军人家庭的关怀和支持。

第五章 土地分配

第七条 军人成婚后,可以根据其军功大小,获得相应数量的土地分配,以保障家庭生活需求。

第六章 税收减免

第八条 军人家庭在一定年限内,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第七章 附则

第九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果有未尽事宜,将由大秦另行规定。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大秦所有。

随着通告的发布,军营内顿时响起了一片欢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