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静!”
“肃静!”
“肃静!”
见众学子安静下来,林柳继续道:
“此三人就是今天的主犯。
张怒,年十三,冀州赵国人。
李四,年十三,冀州邯郸人。
马殖,年十三,冀州赵国人。
三人在家乡犯下抢劫杀人之罪,供认不讳。
案情为:三人在家乡为抢一百钱,蓄谋已久,将邻家少年骗出家门至荒野之中,用铁镢拍其面部数十下,将之残杀,然后埋尸荒野。
碍于乡规,三人被判三年牢狱。
又逢黑山军之乱,逃狱而出,辗转来到我河内。
此三人坏性不改,盯上了烈士遗属,谋财图色。
好在被主公发现,及时制止抓至此处。请诸位学子各抒己见,说说该如何处置这三人。”
随后在林柳的组织下,学子们各抒己见,与自己意见相同的则站在一起。
半个时辰后,所有学子渐渐分为三个派别,代表着三种判决。
每个“判决派”也各自推选出一个代表。
第一个开口的是一个面容黝黑的学子,看起来应该是个军属。
王匡看着这人感觉有些熟悉,不知道在哪里见过。
“晚学夏忠,拜见诸位院长。”
这夏忠上来先向王匡等人先后拜了一拜,得到回应后继续道。
“荀子曰:人之生也固小人。此三人既然犯下杀人之罪,必要重处,只是考虑到三人年龄较小,或可免除死罪。我们认为,应判处此三人打上奴籍,服役终生,以赎其罪恶。”
“夏贤弟此言差矣!孟子曾言: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此三人虽然犯下大错,但是观其年幼就可知是缺乏教养。只要尽心教育此三人,发掘他心中的善,就能引导他们走上正途。迷途知返,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