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半岛庄园的路上,五辆车行驶在宽敞公路。
坐在副驾驶的菲利克斯惊道:“教父,您说卡洛不是被杀手捅死的,而是被维托安排人灭口的?”
罗素目光瞅着车窗外,点头:“如果卡洛被收买,那么他活着就会把一切罪状指向我。”
菲利克斯愣了愣,旋即也理清了思路。
美利坚的法律很无情,它只看宪法内容。不过,若是身居高位的话,必然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然而在证据确凿,且是个公众人物的话,想逃脱就没那么简单了。
一旦在报纸上发表相关事件的阐述,美利坚全体公民就会变成监察员,牢牢盯着法庭上的举动,任谁都不敢徇私枉法。
“在前面停车,菲利克斯让约翰回去,我们去布鲁克林区转转。”
“好的。”
尹恩踩了脚刹车,然后菲利克斯下车去通知了约翰,没想到约翰很乖巧的下车,走到罗素车门旁边,弯腰说了几句恭维话,并弯腰目送教父离开。
这举动虽然让罗素的心里很舒服,但是对约翰的印象也变差了。
抵达布鲁克林区贫民窑前面的路口,罗素提前下车走到路上闲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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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犹太人、意大利人、波兰人……等等的聚集地。
他们都是因为战争逃难,或者受降遗留下来的,看见美利坚的美好,谁都不愿意回到母国受苦,甘愿在这当个乞讨者,也不愿回去做个农场主。
街道脏乱,瓜果皮满地,靠墙根的地方还有一个臭水沟。
小偷正在寻摸目标,劫匪也在观察人群。
罗素看见两个黑人被四五个白人拽进巷子里殴打,周围的人貌似已经司空见惯,连看热闹的热情都没有了。
他也懒得管,往前走了两条街,就看见了买百货的集市。
几乎每个摊位都有‘卡奇曼莎’品牌的彷制品,面料和做工、商标与正品相同,只是在细节上有些差别。
罗素询问摊位老板:“衣服怎么卖?”
“8美金!”
“太贵了吧,皇后区才卖6美金。”
老板说:“不可能!皇后区的衣服都是从布鲁克林引进的,不可能卖的比我便宜。你看清楚,这可是卡奇曼莎,美利坚的大品牌。你去购物中心买的话,这件衣服要你30多美金呢!”
罗素笑道:“其实我想做这种生意,我在加利福尼亚州有工厂……”
老板听到的这话,显然没了兴趣。
“你身上的衣服肯定很昂贵,我可是见过世面的,不要欺骗我,好吗?这段时间有许多人都来问过在哪里进货,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罗素递过去十美金,说道:“你是怎么进货的?”
老板很自然的收下钱,看来不止一次这么干过了。
“我把钱交给穿着警服的治安官,然后第二天我的摊位就有两包货了。”
“治安官?”
“每次出现的治安官都不是一个人,只是衣服相同。我们只认衣服,不认人。”
收了钱的老板很实在,什么话都往外说,不管不顾。
如果罗素再晚来两天,恐怕这位老板就要去见耶稣了。
只认衣服,不认人?
这办法很不错嘛。
每次出现的假治安官不同,自然无法让警局锁定,也能让盗贼和劫匪不敢有所动作,还让进货的老板们安心……
渍渍,想出这种办法的人,的确有点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