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部落有句话,马车跑得快,全靠头马带。
具体的工作分工,得等到这些队长们从各个居住点返回,召开集会后根据各人这段时间的表现和特长进行工作安排,这样大家就能明白各自要做哪些事情,能够在哪些方面起作用,以及明确明年部落发展的任务是什么了。
除了人员的工作分配外,对部落的秩序也要有个大致的规定,比如一些族人间遇到的矛盾该如何解决?就相当于需要一个原始部落版的裁决机构,防止因为处理不公、不规范给部落造成混乱。
随着部落的壮大、人口的增多,单单在围墙里就发生过多起族人之间因为语言不通、生活习惯不同、缺乏明确规定而引起的口角甚至是拳脚相向的矛盾。比如说部落的老成员会调侃新来的族人、新来的族人生活方式上与老人产生矛盾……等等这些,在熊洪看来都是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所导致的。
熊洪并不怕这些问题的发生,即便是当初五十多人的熊部落,族人之间也不是没有争执和口角,更别提现在一下子扩充到2000多人的大部落。他害怕的是面对这些问题,部落的管理者们没有发现或者是熟视无睹,甚至还用以往的那种解决方式,给部落秩序造成更加严重的破坏。
在他看来,这些矛盾并不是无法解决,更上升不到“敌对”这个阶段,充其量只是一个族人间的“内部矛盾”,算是部落“治安”事件。
当然这些部落里的“治安”问题不进行解决,对矛盾双方遇到的问题不去了解,单纯地只是处罚,起不到警示其他族人的目的,那整个部落里就会很混乱,不仅仅会影响熊洪好不容易建设起来的“大部落”,还会影响到族人的凝聚力,甚至迟滞部落的发展。
这就需要熊部落有一套维持族内秩序稳定的手段,哪怕在熊洪看起来很是简单、残酷,那也比什么也没有强。
在原始社会中,部落巫师或族长通常被视为智慧和公正的象征。他们有权调解族人之间的矛盾,并根据传统习俗做出裁决。在解决矛盾时,巫或族长可能会召集族人进行公开讨论,听取双方的意见,最终做出决定。
“……部落规定,凡族人间所生矛盾,双方不得私下打斗,可报给宗庙或所属队长,在宗庙见证下由多名队长及巫组成裁定队,判断孰对孰错;如有异议,可申诉至大巫师及族长处;如私下打斗,一经发现,无论对错,双方各笞二十;打斗中如持械的,罪加一等,罚苦役一个月至一年;如若更严重造成族人受伤及死亡的,视情况罚苦役数年或直接斩首……”
部落维护秩序的手段目前还比较简单,除了对于矛盾的预防和提出解决办法之外,还规定了部落的一些禁忌,比如严禁族人间的血亲复仇,对多次扰乱部落秩序的族人采取驱逐或流放的惩罚等。
这些基本的判罚得先提出来,让大家知道哪些事情是绝对不能干的,干的话,就要做好受罚的准备。而熊部落目前所拥有的几种处罚措施,总结起来就是“笞役斩”这三项,额外还增加了一条流放/驱逐。
笞,就是用竹条捆成的一根棍子,在臀部及后背抽打的刑罚,一棍子下去,就能带出一条血痕,半个月都好不了;
而苦役,则是在工作之后,继续干活4-6个小时,而且干的都是挖煤矿、挖铁矿这些重体力活,一干就是几个月,让这些人体验一下黑煤窑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