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祭坐在石头上往下张望的时候,那几尾小鱼就会游过来,朝他吐水。
“好神奇。”谢祭手里拿着鱼粮,坐在石头上往下看:“这是什么鱼?尾巴像是婚纱一样,很飘逸。”
陆寻机在院子里,似乎是在丈量门的尺寸,听见谢祭的话,头也没回:“长尾草金。”
“它们好像认识我。”谢祭好奇的开口道:“是不是喜欢我来着?”
“嗯。”陆寻机回答道:“喜欢上你,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
谢祭被夸的耳尖一红:“你这人,哎呀,真是的。”
陆寻机轻笑了一声,没说话。
长尾草金其实在鱼类中不算蠢笨的,它们有认人的本领,只要加以训练,是可以跟人类进行一些简单的互动的。
谢祭手贱的去戳金鱼脑袋,把金鱼戳下去,看它浮起来,然后又对着他喷了一口水。
就这样乐此不疲的戳了几分钟,陆寻机走过来:“别玩太久,你皮肤嫩,泡水太久会皱。”
谢祭把手拿回来:“这个水好清澈,我可以下去玩儿吗?”
陆寻机顿了一下:“可以。”
于是谢祭就脱了鞋袜,整个人跳进池塘里去抓那些在阳光下鱼鳞泛着彩色光芒的小鱼。
“陆寻机,这又是什么鱼啊?”那小鱼游得太快,他抓不到,直起身子问。
陆寻机活儿也不干了,站在岸边,垂着眼皮看谢祭的脚,闻言回应道:“鳑鲏。”
谢祭踩着水又去抓:“可以吃吗?”
陆寻机滚了滚喉结,嗓子有点哑:“你喜欢的话。”
他说喜欢谢祭的脚,并不是开玩笑,谢祭的脚是真的很好看,白皙修长,趾头圆润,足腱很长,脚踝骨突很明显,此刻因为踩着水下的鹅卵石,所以脚上的骨头崩的笔直,在水流的冲刷下十分性感。
盯着谢祭的脚看了半个小时,他开口让谢祭上来,别在水里泡太久。
谢祭意犹未尽的伸出手:“拉我一把,哥。”
陆寻机弯腰把人拉上来,谢祭坐在岸边就要穿鞋,陆寻机蹲下来帮他擦脚:“水擦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