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众人继续赶路,前往天佐县。
按照宋风等人所想,本应将于怜心送回渊平郡于家,也好了却这个麻烦。
不过后者死活不肯,她本就属于逃婚,若直接回家,受父母责罚不说,还得再次被送回王府。
宋风不愿带着这么一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小姐,拖累己方行程,还要分心照顾,于是建议海杰将其安顿在雪月楼,后者却并不答应。
雪月楼再怎么说也是风月场所,于怜心踏入半步,一生清誉算是毁了。
最后还是在于怜心的提议下,前往天佐县寻找她多年不曾联系的姑姑。
照她所说,姑姑于清秋不理会家中生意,而是专心钻研真武,自身也是一名极具天分的真武者,后来更是厌倦了家中铜臭,干脆搬离于家,在天佐县隐居不出。
于清秋向来疼爱这个侄女,曾暗中告知自己潜修之地,若受到委屈,只需前来寻找即可。
奔波半日,众人疲倦不已,肚子也饿了,寻得一片草地,拴好马匹,取出随身食物先填饱肚子再说。
有海杰在身边,最大的好处就是无论何时何地都有美食相伴,由于知道少主的习性,暗中跟随的侍卫们都带有干果肉脯等,再配上几壶果酒,虽比不上客栈里的新鲜菜肴,却也足够填饱肚子。
众人围坐在地,左手拿着干粮,右手拿着肉干,大口咀嚼。
于怜心接过李婉儿递来的肉干,双手捧着轻咬一口,而后放了下去,默默不语。
“不爱吃?”李婉儿不解的问道。
“好硬。”后者脸色一红。
她自幼生在深闺高阁,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哪吃过这种又凉又干的的东西。
大家闺秀毛病真多啊。宋风白了她一眼,拿过其手中肉干,三两下撕成条状:“这样就行了。”
于怜心双手捧过肉条,欢喜道谢:“多谢宋公子。”
“江湖儿女哪来这些繁文缛节。”宋风大大咧咧的抓起一只酒壶,咕咚咕咚连饮数口。
果酒甘甜清爽,基本没什么度数,完全可以当水喝。
他的举止粗犷豪迈,动作潇洒自如,直看得于怜心一阵愣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