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出这决定实属无奈,并非我冷血无情,也不是我要卖队友,而是我综合考虑过后,认为这是最好的方案。
来的到底是什么人,我们都不清楚。
水泥厂勘探队的不可能晚上还出来勘探,最大可能是附近的村民。
先前我听旅店老板提起过,这一带野猪很多,村民们偶尔会结伴上山打野猪。
如果是村民,那就好办,遇到一个昏迷的人,只要稍微有点良知,他们一定会送医院。
能出来打猎,一定都是青壮年,熟知这山里的路况,身强力壮的本地人,抬着一个昏迷不醒的人,比我们几个要快多了。
我们现在狼狈不堪,还浑身是伤,这里又不是什么崇山峻岭的原始森林,村民们不是傻子,不可能相信出来旅游迷路那一套说辞,如果我们一同出现,那不好跟村民们解释,遇到正义感爆棚的还很有可能报警。
如果只有陈先生那就好办多了,他现在昏迷,村民们想问什么也不可能问得出来。
就算真报警了,那也只有陈先生一个人,他是聪明人,就算录口供,一个人想怎么编就怎么编,什么来旅游的驴友之类的,随便编一个就行,不用串供,不用怕口供对不上,就算警察不相信那也奈何不了他。
我们先待在附近,先听听他们会怎么处理陈先生,如果发现不对,再出面也不迟。
况且我们也不走远,就跟在他们身后,确保万无一失,同时也可以跟着出山。
我三言两语简单跟莫非分析了一遍,莫非不是蠢人,一听就知道这是最好的选择,便不再坚持,我们打开手电放在原地,拿着陈先生的背包,藏到了十几米开外的灌木丛里。
那批人很快便发现了手电光,和我们料想的一样,他们向着我们这边走了过来。
经过天赐以后, 我的视力比普通人好了许多,所以我看得最清楚,也最远。
随着他们走近,我也看得越来越清晰,很快便察觉到了不对。
他们的衣服,不像是村民,而且我还见过这一身衣服。
黑色制式冲锋衣,正是石中玉墓里出来,我第一次遇到陈先生的时候,他们那群人的装束。
关键的是,他们身上还全都带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