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庭审过程中,孟广达和杜庸轮番上阵,一番唇枪舌战(当然主要是以孟广达为主,因为方轶想看看他的专业能力),搞的两人喉咙干的冒烟。对面的检察员也不白给,发言的声音一次比一次高。
杜庸偷偷观察孟广达,心道:老孟可以啊,别看平时一副老好人的模样,一旦坐上辩护席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全身都是鸡血,兴奋的眼睛硕硕放光,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像极了场上凶狠的斗鸡,果真是个战士!
休庭后不久,审判长进行了当庭宣判。
合议庭认为,被告人卢少雷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强迫他人购买其商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依法应予处罚。
被告人李飞洋在参与强迫交易活动的过程中用刀刺伤被害人,并造成重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卢少雷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二、被告人李飞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一审刑事判决书下发后,二被告人服判,检察院没有提抗诉,案子了结。
方轶听完杜庸汇报的庭审情况,看着手中的判决书,不由自主的说道:“你孟哥果然是个战士!”
方轶的团队再添一员猛将,当然这都是后话。
……
律所的会议室内,陶雪红和米家鸿夫妻瞪着眼睛,听着方轶的案情分析。
“……米总、陶女士,以上便是我们在阅卷后,对案件的分析。我们认为,陶继不构成犯罪,我们准备为陶继做无罪辩护。”方轶严肃认真的说道。
“嗯,方律师。做无罪辩护的话,您有多大把握?”陶雪红眨着眼,犹豫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