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双狗斗野猪

踢了地上四肢僵硬,尚还有一下没一下抽搐的大公野猪,胡大海毫不犹豫的从怀里拔出鄂伦春猎刀,瞅都没瞅一眼,直接就捅进了那大公野猪的喉咙眼底下。

霎时间,满是腥臭味儿的猪血,就如漏水的消防栓一般喷涌而出!

胡大海挽起袖子,看着手里的鄂伦春猎刀嘿嘿一笑。

顾建刚给他的这把刀属实不错,猪血在上头都留不住,稍微用力甩甩,刀身立马就变的干净无比。

这要是放在古代,起码也是得是把名刀~

“这就是生产力革新所带来的变化啊~”

胡大海感叹了一句后,就拎着猎刀,照例给那大公野猪开膛卸肉。

一旁刚刚还累的趴在地上不愿意动弹的黑豹和嘶风,看到主人割肉,立马就生龙活虎的跑了过来,一个劲儿的朝着胡大海吐舌头,摇尾巴,谄媚的呜呜叫个不停。

“瞅你俩那副死出样儿~”

“没出息!”

胡大海笑骂了几句。

嘴上这么说,但他手底下可一秒钟都没停,取了内脏后,就毫不犹豫的拎着猎刀在大公野猪的肚子上来了一刀,直接割了最肥的一块儿肚囊子肉,混着内脏,一起丢给了黑豹和嘶风。

肚囊子肉肥,白膘又厚又油,在后世没人稀罕。

但在这个年代,肚囊子肉可以拿来锆猪油,反而是猪身上最值钱的部位。

自己拿肚囊子肉喂狗这种败家子行为,要是被老妈陈秀娥看见了,少不得要被用麻绳捆起来吊着打~

但黑豹和嘶风今天的表现都相当不错,尤其嘶风还负了伤,吃点好的那是应该的。

再者刚刚他是特意在俩狗即将耗尽体力的时候才开的枪。

别看这俩狗此刻生龙活虎的,一副没什么大碍的样子,但那是因为馋的,这俩货此刻的真实状态,其实不比刚刚的大公野猪强多少。

这种时候,正需要进食些高热量、高营养的食物,来帮助它们快速恢复体力。

“吃吧,多吃些。”

“只有不断挑战自己的极限,你们才能变得更强。”

看着狼吞虎咽的俩狗,胡大海眼里满是温柔之色,不断的喃喃自语,随后又掏出水瓶,蹲在一旁贴心的给俩狗喂水。

狗和人一样,不磨不炼,不成好汉!

只有通过不断的战斗,每一次厮杀都竭尽全力,冒着生命危险去挑战、突破自己的极限,它们最终才能升华,成为一条出色的好狗。

这个过程中会不断有狗死亡,埋在山上。

小主,

但同样也会有狗脱颖而出,蜕变为威风凛凛,霸气十足的头狗。

听起来似乎很残忍。

但,这就是猎狗。

战斗和死亡,就是它们的责任和宿命!

和那些钢筋混凝土里,人类的掌上玩物完全不同!

俩狗吃的不亦乐乎,胡大海则起身,拿出一直随身携带的麻袋。

猎人进山,麻袋是必不可少的工具。

要是进山的时间长,家里人还会往麻袋里头塞上些干粮食儿。

家庭条件好的带白面馒头,差一点儿的,就带粘豆包。

苞米面儿饼子一般不带上山,这东西冷了以后梆硬,在山上就着山风吃不仅剌嗓子,还硌的牙疼,比不上白面馒头和粘豆包。

不过他这一趟也没打算跑多远,就想着在秃顶子山后头的红松树林里和红松树林里转悠转悠。

所以他的麻袋里头没吃的,单纯是拿来装东西用的。

“要是有辆小车就好了~”

胡大海紧锣密鼓的把那大公野猪大卸八块儿,而后就扶着僵硬的腰板儿,一脸郁闷的嘟囔了起来。

上辈子在国际狩猎公园的时候,他们这些导猎员全部都配有专门的越野车,打到猎物直接放车厢后头拉走就行,方便得很。

哪儿用像现在这样,还得发愁怎么把猎物背回去。

从麻袋里头变戏法儿似的掏出好几个蛇皮口袋,胡大海抖了抖报纸,把猪肝、猪心、猪肚、猪舌、猪腰包好,随后又拎着猎刀,蹲在地上给野猪肉细致的去毛去皮,剁骨分肉。

这头公野猪不算大,满打满算,最多也就二百三十来斤,放血去皮去骨之后,只出了一百二十斤不到的肉。

胡大海掐着指头算了算,一斤野猪肉五毛,这头大公野猪卖个六十块毫无问题。

“还不错。”

胡大海暗道。

打猎这玩意儿靠天吃饭,能开张就很可以了,得陇望蜀、贪得无厌的想法可要不得。

把剔下来的猪骨头装进另一个麻袋里,用麻绳扎结实,而后胡大海就在周围转悠了起来。

挑了根儿离地四米来高、碗口粗细,横向生长的松树干,胡大海瞅准位置,直接把那手里头的麻绳丢到了树干的另一头。

“哈!”

往手心里哈了两口热气,胡大海搓搓手,把吃奶的力气都使了出来,拽着绳头呼哧呼哧的把这袋子猪骨头往树上吊。

别看猪骨头不重,只有四十来斤左右,但吊可比背费力气多了,折腾了好一会儿,胡大海方才成功把麻袋吊到了半空中。

擦了擦额头上的虚汗,胡大海丝毫没有歇息的意思,直接朝黑豹和嘶风打了个口哨。

把它俩吃剩的下水伙着切成两半的野猪头一起堆到不远处,胡大海闻了闻周围浓郁的腥臭儿,满意的拍拍手,而后就带着俩狗头也不回的往原先发现野猪坑的地方赶了过去。

如果没办法将打到的猎物一次性全部带走,猎人们就会将所获所得通通装进麻袋里,吊到半空中悬挂起来。

这是林区猎人们常用的手段。

这种方法可以有效避免猎人不在的时候猎物被野生动物偷吃掉,非常好用,还是磊大爷活着的时候教给他的。

而把下水和野猪头另外弄一堆儿出来摆在外头,这叫做“祭五仙儿”。

是老猎人们再三强调、必须要遵守的规矩。

尤其单人进山独猎,必须得有这么一步。

所谓“祭五仙儿”,就是打到猎物后,要专门把下水取出来,祭给林子里的常仙、白仙、黄仙、灰仙、狐仙吃。

据说东北五仙就爱吃腥的,得了祭品,就会在暗中使法力保护猎人不出意外,能够平平安安的回到家中。

倘若吃饱喝足,兴致高了,它们还会在你离开后帮你守着你的猎物,驱赶那些闻味儿而来的野兽,直到你回来,它们才会悄然离开。

马大爷最信这个,有一次喝多了拉着胡大海的手,大着舌头,神秘兮兮的跟他讲过这么一个故事。

说那是七几年的冬天,他在林区里头打猎,无意间发现了一头四百多斤的黑面神,正在山坡上的林子里头遛食儿。

当时他兴奋极了,带着狗帮从大清早一直撵到天傍黑,足足折了三条好狗,才把那脑满肠肥的黑面神给放倒。

可那时候天色已经太晚了,他不敢在林区里头逗留,就按照“祭五仙儿”的步骤,给那黑面神开膛剖腹,取了内脏、下水出来,挂在不远处的荆棘丛里,树杈子上。

干完这些,他就地挖雪,把那黑面神上上下下遮盖严实,然后就裹着大棉袄,带着狗匆匆回家去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他就喊上屯子里的熟人一起上山去抬黑面神,本来路上都做好要被野兽吃个差不多的心理准备了,可到了原地,却发现那黑面神的尸体完好无损,完全没有任何被啃食过的痕迹。

倒是那些悬挂在周围的内脏、下水,一夜之间,被吃了个一干二净。

当时就有人指着地上老长一段儿比手腕儿还粗的圆润痕迹,说这是常仙得了祭品,在这里帮他看了一晚上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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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马大爷就对“祭五仙儿”这事儿是深信不疑,每每酒足饭饱之余,都会绘声绘色的给众人讲述他的这段传奇经历。

胡大海自然知道这都是迷信的说法。

不过抛去迷信色彩,“祭五仙儿”这种行为本身,确实对保护猎物能起到一定的作用,而且是有充分科学依据的。

先说“常仙”。

常仙,在东北指的就是蛇仙。

秃顶子屯儿周围这块儿以前生活着不少白眉乌苏里蝮,也就是“土球子”,这玩意儿老毒了,整死过不少人。

据说以前打仗的时候,区小队的民兵就经常把鬼子往土球子生活的地方引,这玩意儿对鬼子造成的减员,有时候能比战斗死亡的还要多。

有人恐惧,就有人会去崇拜这东西,时间一长,土球子就成为了林区这片儿人嘴里的“常仙”。

但马大爷遇到的,肯定不是乌苏里蝮。

东北的冬天足足有零下几十多度,那满身肥膘的黑瞎子都遭不住,得去找地方儿猫冬,更别说区区小小蝮蛇了。

按照马大爷的描述,能在大冬天整出那种大片圆润痕迹的,不出意外,应该是一窝正在合群的黄喉貂!

黄喉貂,在林区又被叫做“蜜狗子”。

这小东西黑头黄身黑尾,据说习性和黑瞎子一样,都爱上树掏蜂蜜吃,因此才被人起了这么个诨号。

在大雪封山,踩在地上都冻伤脚指头的林区里,也就只有这玩意儿,还有闲情逸致在雪窝子里打闹了~

马大爷挂着的那些内脏条子,八成就是被这些小东西给吃掉的。

而之前所说,“祭五仙儿”为什么能对带不走的猎物起到保护作用呢?

首先,那是因为脏器、下水的味道很大,冲鼻子的很,可以完全盖住空气中的生肉味儿。

这可没有丝毫的夸大其词。

见过杀猪的就知道脏器味道能有多难闻。

更何况这还是野生动物,开膛剖腹时的那股子骚劲儿真不是一般人能顶得住的。

前些日子他在院子里剖狍子,那内脏味儿一下午都散不干净,让他搁院子里犯了一下午恶心。

而狍子,在野生动物里,都算味道小的了......

再者就是脏器这东西富含脂肪和营养,能够提供非常多的能量,口感也要比肉要更加的柔软、鲜美,野生动物也喜欢吃。

倘有土豹子、老虎崽子这类食肉动物经过,它们就会优先选择去吃这些“祭品”,而不是去吃肉。

吃饱了,它们就会自行离开。

即便没吃饱,依靠嗅觉找到了藏匿起来的猎物尸体,但那也吃不进去多少,不至于第二天猎人赶过来的时候,啥也剩不下。

这才是“祭五仙儿”的真实作用。

……

回到之前发现的野猪窝后,胡大海就带着黑豹和嘶风在周围一通溜达、猛嗅。

毕竟这是在人迹罕至的大山深处,难保不会有猛兽藏在暗处伺机偷袭,还是小心一些为妙。

来来回回转了几趟,没发现什么异常,胡大海打了个手势,示意俩狗原地保持戒备。

他自己则麻溜的掏出蛇皮袋子和猎刀,提提裤子踮着脚蹲在地上,专心致志的卸之前那头被他一枪爆头的母野猪。

这头母野猪体型就要比公野猪小上不少了,胡大海目测了一下,最多也就一百五十来斤。

耍个刀花,照例是开膛放血,去皮去毛,剁骨分肉,割蹄斩头。

一通忙活下来,又是八十多斤野猪肉被胡大海分割好,规规整整的装进了蛇皮袋子里。

扎紧袋口,胡大海心里很是满意。

母野猪的出肉率要比公野猪大上不少,再加上自身膘头厚,价格可不是公野猪这种“贱肉”能比的。

在林区附近的小集市,母野猪肉是可以按照正常饲料猪的价格去售卖的,绝对是值钱玩意儿。

这年头可不像后世,没人待见母猪肉。

相反的,因为母猪肉肥、油多、膘厚,反而很多人抢着买。

胡大海小时候喜欢跟着老妈去区里买肉,就经常看到有人因为抢母猪肉大打出手,屡见不鲜。

自己背上这点儿货,到时候拿到集市里,恐怕连十来分钟都用不了,就会被人群抢个一干二净。

完全不用担心像后世那样,标价再便宜都卖不出去~

“公野猪肉五毛一斤,母野猪肉一块一斤。”

“就这么小半晌午,就挣了足足一百四十多块!”

胡大海在心里盘算了一下,顿时就合不拢嘴了。

要是每天都能有这么多钱进账,不用半个月,他就能攒出千把块来,把家里给彻底翻新重建一遍。

胡大海的心里满是憧憬。

有了大院子,他才能把自己的本事全部发挥出来,现在的家里太狭窄了,一牛一马加俩狗就已经没多少活动空间了,实在是逼仄的不行。

不仅如此,盖了大院子以后,他和赵月月也能有更多的私人空间。

到时候......

想到这里,胡大海顿时就嘿嘿一笑,嘴角勾起一抹奇异的笑意。

小主,

不过随即他就立刻收敛了笑容。

账肯定是不能这么算的,想想得了。

自己这是运气好,才能接二连三的打到猎物,事实上猎人们在山上逛个好几天,都不一定能找到一根儿猪毛。

这才是狩猎的常态。

“还是得慢慢来,戒骄戒躁。”

胡大海舒口气,轻声道。

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稍微休息了一会儿后,胡大海把麻袋往肩膀上一扛,带着俩狗直接往山下走去。

这时候尚还不到九点,回去喊上瘦子,手脚麻利点儿,赶在晌午饭前,他俩就能把这两头分好的野猪全部弄回屯子里。

左手提骨头,右肩扛野猪肉,胡大海哼着小曲儿,脚步走的十分轻快。

连肉带骨头一百来斤重的东西,此刻在他的肩膀上,竟仿若无物一般。

不是他力气有多大,主要是心里头高兴。

这人啊,只要一高兴,那身上的劲儿就跟使不完似的,蹭蹭蹭往外冒。

“小喜鹊儿造新房,小蜜蜂儿采蜜糖~”

“幸福的生活从哪里来,要靠劳动来创造~”

伴随着自己那老公鸭一般荒腔走调的“歌声”,胡大海优哉游哉的出了红松树林。

……

出了红松树林,胡大海歇都没歇,直接就一头进了红松树林里。

红松树林就要比红松树林好走许多了,坡度都要平缓上不少,胡大海背着一百来斤重的东西,一口气走了快半个小时,方才停下来歇脚。

“还是不如老爹和老妈啊~”

胡大海揉了揉手腕肩膀,感慨不已。

他记得小时候去集上卖东西,老爹肩膀上挑一百多斤的粮食,脖子上还架着自己,一走就是一两个钟头,都不带喘气儿的。

老娘则是经常挑俩箩筐的白菜,大哥二哥跟那年画里的娃娃似的,一边儿坐一个,不带停的就直接走到集市去了。

到了以后,老娘甚至还能脸不红气不喘的跟旁边儿的大婶子抢摊位,骂架那更是一次没虚过~

跟他们比起来,自己真啥都不是。

只是从那以后,老爹和老娘俩人的背,就越来越驼了......

胡大海轻叹口气,眼里闪过一丝温柔,遥遥望向家所在的方向。

目光扫过一片绿油油的苞米地时,他的目光忽的一凝。

那是一只白色的小东西,正在探头探脑的朝着苞米地里头张望,看起来很是谨慎。

“这是......”

胡大海下意识的屏息凝视,待看清楚那东西的模样后,心脏顿时就不由自主的砰砰砰猛烈跳动了起来!

那小东西通体雪白,连半张课桌那么大都没有,战战兢兢的站在苞米地前头,刚开始还十分警惕,一直都没有进去。

可观察了一会儿,没发现有什么危险后,那小东西就硬起胆子,仿佛定格动画一般,一步一步无比谨慎的踏进了苞米地里,对着嫩玉米杆子小心翼翼的一口一口吃了起来。

不过一有风吹草动,它就会就立刻停止进食,高高昂起脑袋,警惕的四处张望。

四条细短的小腿更是微微低伏,一副随时准备夺路而逃的架势。

胡大海用手遮住眉梢,远远的目测了一下。

这小东西也就三四十厘米长,估计连五十斤都没有,长的十分瘦弱,跟痨病鬼似的皮包骨头,还没他身边儿的黑豹和嘶风大。

从出肉的角度来说,这玩意儿甚至都不值得他放狗去撵一下。

但胡大海却激动的浑身都在发抖,恨不得一个瞬移飞扑过去,将这小玩意儿狠狠的压在身子底下。

无他,只因这是只麂子。

麂子,在东北这块儿,那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好东西,是老猎人口中难得的山珍之一。

在这个绝大多数野生动物都被称为“贱肉”的年代,麂子却是个例外。

这东西是为数不多能上得了厅堂,可以拿出来招待贵宾的顶级食材。

据说市里最豪华的东北大饭店,每次招待富商、外宾、大领导,都会上一道小炒黄麂肉。

吃过这道菜的大人物,那无一不赞不绝口,个个是回味无穷。

口口相传之下,就导致这小玩意儿在东北这块儿的名气越来越大,价格也越来越离谱。

一只六七十斤的麂子,在七八十年代,就能卖出几百块的天价!

但仅仅是这样,还不至于让胡大海激动到浑身都在发抖。

远处苞米地里的那一只,可不是普通的黄麂!

那是几十年都不得一见,凤毛麟角般,稀有到令人发指程度的白麂!

有多稀有?

两个字:

罕见!

罕见中罕见!

胡大海颤抖着手揉了揉眼睛,又掐了一把大腿,一时间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是不是因为最近太过劳累,眼花看错了。

感受到腿部出传来的清晰痛感,胡大海深吸口气,心脏都快要从胸膛里跳将出来了!

这可是白麂啊!

这玩意儿放在古代,那是要进献给皇帝的!

据书上所说,白麂那是只有盛世来临时才会出现的瑞兽,一旦发现,统治者就会立刻昭告天下,免税免赋、减轻徭役,士、农、工、商各阶层也会集体上表陈书,发起全国大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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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儿八经的祥瑞之物!

官方背书、盖章印证的那种!

虽然后世的人都知道,所谓祥瑞,不过是统治者拿来维持、加固自身权利和话语权的东西,但架不住中华上下五千年,人均白毛控啊!

在中国的神话和古书里,白色异兽统称为祥瑞,例如白象、白狮、白虎、白狐、白狼、白鹤......

甚至不限于动物,如瑞雪兆丰年......

即便是在思想开放的二十一世纪,人们知道动物白化的原因是因为基因缺陷或基因突变引起的,但却依旧对这些毛绒绒、白乎乎的动物喜爱不已。

那满屏的许愿,就是最好的佐证~

就比如胡大海,他就对白虎毫无抵抗之力。

市里面有几个白虎他熟悉的很,一有空,兜里有了闲钱,他就会立马开车去找,价格多贵都在所不惜。

每次他都是一大早就去,天黑了才会心满意足,一脸惬意的回来。

就是人太多了,他还得搁后面儿火急火燎的排队,这点让他有些小不爽。

咳,说的是动物园~

市里的虎园儿里头养了好几个大白虎,性格温驯,和游客的互动性还好,每次都让他流连忘返,舍不得离开。

就是门票涨价有点离谱,从原来的五块钱一路涨到两百,黑的一批!

……

胡大海站在山腰子上都盯了那白麂子快有十来分钟了,黑豹方才迟钝的有所发觉。

伏在齐腰高的荒草地里头往下一顿猛看,确定苞米地里的那团白色是只动物后,黑豹立刻就小跑了回来,对着胡大海的裤腿一顿挠,没敢出声。

胡大海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打了个手势,示意它原地卧下不要走动,自己早就已经发现了。

见主人没搭理自己,黑豹顿时就耷拉下了耳朵,按照指示委屈巴巴的趴在地上,把自个儿的大脑袋搁在俩前腿上,黑溜溜的小眼睛一眨不眨,直勾勾的盯着胡大海,同时呜呜咽咽的小声哼唧个不停,一副委委屈屈的模样。

胡大海顿时就乐了。

这戏精狗最擅长整这出了,赵月月在家就没少被它这幅自怜自艾、委屈求全、可怜巴巴的模样骗吃骗喝。

不像嘶风,受了伤还梗着脖子硬装没事儿狗,主打的就是一个硬气。

不过没能及时发现白麂,也不能怪黑豹。

主要是他们在上,那白麂子在下,红松树林里头荒草还长得又高又密的,足足有四五十厘米,黑豹站在里头直接就被荒草给淹没了,视觉上非常受影响。

莫说黑豹,就是眼神贼好的嘶风,一样也没察觉到。

而且这地方恰好是处背风地,那白麂子所在的苞米地又远,自己是仗着身高加远视眼,所以才能第一时间发觉。

黑豹看不见闻不着,没能发现那白麂子,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

略微平复了下激动的心情,胡大海揉了揉有些酸涩的眼睛,在保证视野的情况下,尽量把身体伏低,免得惊吓到远处的这小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