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啊..........是啊,我们没有选择,就算有的选又怎样呢?难道他们给我们剩下的那些选择我们除了老老实实收下还有什么别的选择吗?”

前辈笑了,笑的很凄惨。

轰隆!

一声雷鸣自上空炸裂开来,阴沉的天气使人喘不过来气。

瓢泼大雨淋在了前辈和湮焰的身上,前辈悲伤的脸上满是水珠,而那究竟是雨水还是泪水呢?

恐怕只有前辈知道了。

“那天老约翰终究还是没能挺过去,我们只看到医生推着一张病床遗憾的走了出去,那张床上盖着的布下面勾勒出的健硕身形我们在熟悉不过了,当时我们所有人都还不能接受这个事实,队长宁愿相信那是别人。而我?我宁愿躺在上面的是我。老约翰是个好人,他不应该就这么死去,我们都希望躺在床上的是别人,我们抱着这样的心情就这么看着他被医生们推走。”

前辈深深的吸了一口烟,又将其吐出。

“直到医生们路过门槛时让病床被门槛绊了一下,一只满是伤痕的手臂露了出来,手背上的纹身正是老约翰的。”

“我们一起行动好几年了,彼此对对方都了如指掌,怎么可能认不出来?”

前辈再次停顿,看了看嘴上已经被雨水浇灭的烟,还剩半截,不过已经不能点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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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辈吐掉了那半根烟,从烟盒里抽出了新的一根,还没等湮焰帮他点燃,前辈就掏出了打火石和火镰,满头大汗的一下一下撞击着。

湮焰把伸出的手又缩了回去,现在前辈的心情很不好,他要自己动手那就让他自己动吧,湮焰尊重前辈的选择。

终于,过了一会前辈终于费劲的将烟点着了。

“呼............老约翰手上的纹身写的是他女儿的名字,他的纹身是我给纹上去的。这家伙没有文化,我们队里曾经文化最好的是眼镜,不过一年前这家伙死在了天灾里,所以团队里活着的文化最好的就变成我了。”

“我还记得老约翰当时是的神情,这家伙说自己年纪大了,记性和身体是一天不如一天,要不是自己是个瓦伊凡身体强壮都活不到现在,自己想趁着自己还没把女儿忘了,把女儿的名字纹在身上。”

“我当时还调侃他说怎么不给哥几个也纹上去,有了女儿就忘了兄弟了?”

“他沉默了,他说他身上没什么位置了。怕纹不下我们。”

“说完老约翰就揭开了衣服,最先映入眼帘的不是那全身触目惊心的伤疤,而是那浑身上下密密麻麻的名字。”

“这些是曾经我村子里的居民,我是唯一记住他们的人,我不想忘记他们。”

老约翰当时是这样回答的。

在老约翰还是约翰小子时,他也曾拥有过美满的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