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市,沈庄。
一辆破旧金杯面包和一辆桑塔纳缓缓驶入了村里。早上端着碗在门口吃饭的人们都很好奇。走在最前面的金杯上挂着警灯,上面喷着黑色警察字样.
显然,是公家的车。
“康兄真会说话,定远、定远,这般修养,必然能走的很远。”
这一笑,沈建南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静坐在一旁的沈忆梅没有忍住,笑出了声。
噗嗤——
“沈兄弟是雅人。康某自问比不了,总听人说将来有钱了可以到农村弄三分薄田,种种草养养花,享受田园风光。今一见,才得知世间真有如此雅人。”
康定远没有去掩饰自己的疑惑,笑着说。
明眼人不说暗话。
“康兄是不是感觉很意外。”
沈建南眼神多毒,扫一眼只差透心了。
康定远心中的疑惑越来越重,但终究是做官的人,脸上看不到半丝异样。
酸、臭,让人忍不住想去捂鼻子。
康定远依言坐下,但接着,一股糟心的牛粪味道从后院扑面而来。
“康兄,坐。”
这么一串钻石项链,怕是得小百万吧。
这一抬头,康定远有一种凌乱的时空颠倒感。屋里这姑娘打扮朴素,上的衣服一看就不值几个钱,可脖子上,居然挂着一串明晃晃的东西。那刺目的绚丽色彩,特么,居然全是钻石。
屋里,沈忆梅早已拿来茶壶准备倒茶,客人到屋,她抬头笑了下算是礼貌。
沈建南手上一个小玩意就几百万,自己的家怎么会这么贫穷。
康定远满心疑惑。
不低脑袋,总会不经意碰到。
门框不高,土房子,大概也就是一米八左右。
随着沈建南招呼,一行人走向堂屋,到了堂屋门口,沈建南稍微低了下脑袋。
显然,人家根本就不屑用表去装。
可沈建南倒好,这么奢华的定制手表却戴在左手。
很多人,就算一块普通劳力士都会戴在右手,因为握手,总会先伸右手,既可以彰显自己的家,又方便看时间。
低调的奢华。
几个字浮现在脑子里。
康定远多次在南方招商会路面,也算见多识广,可这种奢华的玩意,只是听人家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