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元三场,来自蜀地的XX舞蹈团。
“老板,要不要看表演。”
很抱歉笑了下,拒绝看场子的邀请,沈建南两人继续前行。
不久,到了一条全是吃喝的商业小街。
冒着热气的包子、喷喷香的烤红薯、夹杂着各种小吃,依稀可见冷饮店混杂在其中。
街头,很热闹。
虽然命令上各种商业活动还没有全面放开,但已经闻到味道的人,开始堂而皇之做起了生意。
一些下了班的男男女女们,走在街头上逛着。
整个城市充满了生的气息。
“抢劫啦,抓抢劫的......”
突然的,远处传来女人的尖叫声。
还没等沈建南明白是怎么回事,一辆摩托车就呼啸而过。片刻,一名三十多岁的女人,捂着耳朵在后面哭喊着,追着。借着街头店铺的灯光,可以看到,女人的耳朵上鲜血淋漓。
“哄......”
不知道为什么,已经跑掉的摩托车忽然又掉头转了回来。
“死三八,草泥马的,没钱带你麻痹的耳环......”
一个响亮的耳光抽在了女人脸上,女人被打懵了,恐惧望着摩托车上的男人,再也不敢叫喊。
“叮铃......”
清脆的金属碰撞声。
地上,一颗闪着黄色的耳环落在了地上。
“哄......”
摩托车又呼啸着离去。
沈建南两人都没有去做那见义勇为的人。
对于唐敦厚来说,这种人再平常不过,他的职责只是保护沈建南。
至于沈建南,望着加速离去的摩托若有所思。
他在想,这个曾被后世人们津津乐道的时代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时代。
在后来人眼里,一谈到九十年代,说的最多的就是机会和机遇。哪怕是一只猪,似乎站在时代的风口上也能被吹到天上去。
可是真当他再回到了这个九十年代后。他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抢劫引起的骚乱很快过去了,生活在此的人们对此早已司空见惯。那个耳朵留着鲜血的女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不见。
沈建南转过身。
灯花通明下的城市,有着其他地方没有的繁华,但远方,又是无尽的黑暗。
突然的,沈建南有些明白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年代了。
因穷而乱,因乱而穷。
这是一个拳头大于公理的年代,这是一个凶恶大于法律的年代。
这是一个令人生畏的年代。
天亮。
汽车再次启动,随着太阳升起,迎着朝气,汽车高速行驶在宽阔的路上。
没有堵车。
周围最多的就是自行车,偶有摩托车轰鸣过去,也会引得路人一阵侧目,汽车路过,不少人更是下意识退开很远。
坐在车里,看着为了生活奔波的人们,沈建南眼神逐渐清晰,渐渐,他的眸子越来越有神采,就像是,找到了一个完整的世界。
一度,沈建南是茫然的。
他不属于这个时代,做的所有事,只是因为无事可做。
这里,他找不到任何归属感。
除了自己的女人,他发现,这一切就像是一场游戏。
一场,梦里的游戏。
总有无数次,他梦回过去,回到那属于他的时代。
那里,有他生命的印记。
可现在,他忽然发现,他其实一直属于这里,从来都属于这里。
他的身上,流着跟所有人相同的血液。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很突然的,沈建南明白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太阳逐渐高挂,光芒从外射入车内,照在人身上,让人感觉很是温暖。
沈建南像是傻子一样笑着。
恍然间,记忆再次飘回,想到了那一年那一天,那两个像是从天而降的人。
是他们带着他越过了FBI的疯狂追捕,就像是天降神兵,在自己保镖伤亡殆尽无路可逃的时候,带自己离开了绝境。
不出国,永远感觉不到自己的位置,不困难,永远感觉不到家国。
达则兼济天下......
“这,是我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