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录歌完成

没好气的回复道:“紧张?怎么可能,我是谁,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说的就是我。”

“哎呦喂,还挺会整词,要不是我提前看到你攥紧的拳头,我就信了。”

大意了啊,没交闪,这小妮子眼神有点好使,1.5以上的吧。

虽然被识破,林凡义仍旧是一脸轻松的说道:“小苏子,近视多少度了?睁眼说瞎话可不好,对了,我们啥时候去录歌啊。”

听到这话,苏晴方露出一丝蔑视的眼神,略带不屑的说:“低级的转移话题,你真是熬烂的鸭子,全身上下就嘴是硬的。

现在九点四十,我们这就过去,正好十点能到,可别给我在闺蜜面前丢人啊。”

“那不能,相信我,走着。还是第一次坐保时捷呢。女人,你就这么霸占了我的第一次,以后要负责啊。”

“负责你大爷,别跟我臭贫了,上车。”

开车没到20分钟,停在了中心大厦。

到了地下车库后,坐在副驾驶的林凡义感叹到,保时捷这车可真白,坐的都有点口渴了。

乘电梯到了20层,刚出电梯门,就看到一个看起来很酷的美艳女子。

说酷是因为女子身穿夹克背带裤,戴着帽子,应该是一头短发,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中分。

大厦空调温度开的低,这么穿倒也没什么。

说美艳,那确实是实话实说,单纯的好看。

如果着装换一下,改成后妈裙,腿上来个黑丝,再画一个浓妆,妥妥的勾人御姐。

这应该就是苏晴方的闺蜜了,毕竟人以类聚,好看的人身边的也差不到哪去。

果不其然,看到来人,苏晴方率先抱了上去。

见到此景,林凡义心里不停咆哮:住手!换我来!

“雪竹,没想到你这冰坨子亲自来迎接,真的让我受宠若惊啊。”说着又指了指林凡义,“这就是我跟你说的,今天来录歌的小哥哥,名字叫林凡义,怎么样,模样还可以吧,别说闺蜜我不向着你。”

喂喂。。。

说的这么直白嘛,这都不背着点人的吗?

林凡义心里不断的诽谤着。

“你好,我叫谢竹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