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抢劫案

嗯?

沈从之愣了一下,擦嘞,鞭炮声怕不是枪声吧,这莫非就是上辈子那次持枪抢劫金店的案子,让自己这次给碰上了?

好像是,时间也差不多,但是地点不对啊。

上辈子新闻报道,嫌疑犯抢了金店后,又抢了一辆摩托车,准备向香北市逃窜。

结果没跑多远,就被追上了,情急之下,嫌疑犯又劫持了一个人质,为了救人质,那个嫌疑犯被击毙了。

那次的事情很大,持枪抢劫金店,劫持人质,莫说一个小小的县城,整个省都少见。

也是那次起,各个县城街道,乡镇村里,大喇叭开始不停的吆喝,家里有危险武器的,及时上缴,免于刑罚。

小主,

沈从之记得,自己爷爷当时还拿出了珍藏几十年的木柄手榴弹,依依不舍的上交了。

这可是家里多年捣蒜的神器,据说是岛国留下的,上交后,被告知,只是一个训练用的教练弹。

沈从之再次悄悄的向下看了一眼,自己所在的这个五层破楼已经被包围了。

几十名荷枪实弹的警察,让沈从之一动都不敢动,生怕他们擦枪走火。

不出意外,那个抢劫犯现在肯定就在自己脚下,而且可能还在向上爬,手里还拿着猎枪,这要是给自己一下,怕不是要归位了。

三楼那个地方,和其他破败的建筑还能连到一起,上到四楼,就没退路了,但是那个抢劫犯估计不知道啊。

不能成为人质,那特么太危险了,要想办法阻止抢劫犯上到顶层。

扫了一眼周围,十来平方的房顶,空无一物,堵向上的楼梯口都没法堵。

和他贴身肉搏?先不说他手里的枪,就这么一点大的地方,他推自己一下,自己可能就完成上辈子跳楼的念头了。

那唯一的机会,就是东北角的楼梯口了,口子很窄,仅能容一人通过,梯子还是那种钢筋弯成的,需要手脚并用的爬。

沈从之脚步轻轻的来到楼梯口那,瞬间觉得自己有点恐高,楼梯口和房顶的边缘几乎紧挨着,一失足,那就是千古恨。

心里祈祷着,那个抢劫犯可千万别上来,在三楼赶紧向其他地方跑吧,万一上来,这几乎就是你死我活的局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