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如果标题写的长观众会不会反感呢?

你转过头看见小女孩正在微微地点头。于是,你又面带微笑,面朝着小混混,对他们说:“她的名字呀……她的名字……”你向后退了一步“我也不知道。”

说完这句话的同时,你和小女孩直接跑掉了,小混混们愣了一下,他们没想到啊!你居然是个老六!

等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你们已经跑远几米了,虽然这几米不算太远,但是让你背起小女孩绰绰有余,小女孩不算重,就算像你这样子的死宅男,也可以背起的那种。

如果在这里被追上,不仅你可能会被打断几根骨头,小女孩儿也不知道会被怎样对待。

你加了把劲,背起小姑娘跑了起来。

你的猜想没有错,他们的确跑不过你。

“哈哈哈,一群小b崽子,肥头肥脑肥肚腩,看见你们,我还以为遇见了猪八戒,现在看来,你们和猪八戒没什么区别,哈哈哈。”

后面传来几声叫骂,你也不想听,直接无视(其实是我懒得写)。

作为一个死宅男,你很快也没力气了。但是后面的一群猪八戒,看上去比你更累,总而言之,先把她送到警察局吧。

在这里走丢可是很麻烦的,把他送到警察局,反倒轻松一点,都不用你麻烦。

你生平最怕麻烦,以前的任何事你都是以很麻烦为理由拒绝掉。

把女孩送到警察局后,警察说想问你一些问题,警察拜托的事。哪有不办的呢?你答应警察的要求,把刚买的菜放下来,回答了警察几个问题之后,你便直接回了家。

回到家,看了一眼钟,目前已经十点十二,想起晚饭还没有吃。回味着刚刚发生的一切,又看了看自己买的菜。等等,菜呢?

你环顾了家里。哦,忘在警察局里面了。算了,累死了。今天就直接去睡觉就好了,反正也不算太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