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婚地点是解剖室,陈雪走到那里,看到解剖台上躺着被玫瑰花埋起来的你。她肯定会很伤心,边哭边把你从花里挖出来。
这时候,你突然诈尸坐起来,拿出骨头做的戒指,问她愿不愿意跟你结婚。然后我们举着解剖刀喊,陈雪,答应他,答应他……”
“……”
“……”
小张扶额,他为什么要对沐眠的回答有期待呢?
小温道:“哈哈哈,沐眠你要笑死我了,这种情况下,陈雪也不敢不答应吧。”
小王好奇道:“骨头怎么做戒指?”
“可以把指骨拼接成圆环,然后打磨,抛光,上蜡油。”
小张强调道,“戒指就不需要你们想创意了,我已经买好了钻石戒指。”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美的戒指盒,他打开展示给大家看。
“啊,什么东西,闪到我的眼睛了。”小王捂住眼睛,做出浮夸的表情,“拿走,快拿走。”
小温夸赞道:“哇,这颗钻石好大啊。张强,你这次可是下了血本。”
“那可不,这可是我攒了好几年的工资买的。我要给陈雪最好的求婚戒指。”
小王提醒道:“小张你现在就把工资都花完了,你结婚戒指拿什么买啊?”
“额……我爸妈早就给我存好了老婆本。”
“……”
沐眠小声建议道:“小张警官,你应该买黄金手镯的。陈雪说钻石不保值,只有败家的人才会买,但黄金会一直升值,还可以做传家宝。”
小张皱眉:“这样吗?陈雪会不会觉得我太败家了?”
小温反驳道:“不会的,没有女孩子会不喜欢钻石的。”
“小温姐,你的逻辑不严谨,太绝对化了,我就不喜欢钻石。”
“你喜欢黄金?”
沐眠摇头,她喜欢骨头,喜欢各种动物的标本,喜欢尸体,但一般人是没办法接受这种爱好的,所以沐眠不打算告诉她。
大家又提了很多方案,但都不具有可行性。
小张决定采用浪漫但没创意的求婚方式:拿着大钻戒,直接求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