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鲁拉丝要不要进化,我这几天一直在纠结,始终没能敲定。
原计划是还有十几万字才进化的。
但‘拉鲁拉丝的冒险’,写至最后,情难自禁,从剧情和人设上讲,此刻的拉鲁拉丝,就应该进化,也符合我‘浪漫主义’与喜欢留白的文风。(笑)
我的键盘是这样告诉我的(笑)。
但这样写,节奏委实太快,且毫无铺垫,爽点,与高潮,不适合网文。
翠雪镇的那一篇刀子,就已经劝退了不少读者,成为毒点,至今都有不好人骂我,说我放刀子,恶心读者,文青病。
但我真不是故意黑深残,为了黑暗而黑暗,为了发刀而发刀,就是单纯地写故事而已,充其量,只是不想写得那么无脑且小白。
那偷猎者,我也不是想要洗白什么的,只是单纯地想写一个符合逻辑的正常角色,顺带满足一下我的江湖梦,写出几分人在江湖,身不由已的世事无常。
如果大家是一章章看过来的,应该有些了解我的文风了。
每个读者对文风的喜好各有不同。
我个人是很讨厌,非常讨厌文中出现‘谁谁谁感到心底一暖’‘得妻如此,夫复何求’等等之类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