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很正常,我看也是。”
“你呢?你媳妇儿愿意跟你回去么?”他掐了烟头,很快的摆摆头,“没救了,中了魔,我在这儿都等了人家五年啊,从我第一次决定来找回她,到今天为止已经五年啦,没有任何效果,一开始说是被灌了迷魂药,现在看来,任何迷魂药也没有这么大的药劲儿,这就是中了魔!”他吐了口唾沫。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儿的监寺是你爱人?”
“昂……昂。”他好像是一个犯了错的孩子,嘟着嘴巴,眯起眼睛来,点点头,还别说,知错的男人神情之间还透出几分可爱出来。“原先是,后来这不把人给搞丢了么?唉……”这叹气声被他拖得很长,好像由此造成的后果悲剧无穷无尽,“倒是等到后悔,就已经晚了,咯,这不就是在忏悔来了,可惜了了,人家出了家了,出家!你说她怎么能出家呢,昂!”听他的口气,就好像这个世界上最难办的事情是如何挽回一个已经出了家的人一样,除此以外的其它任何事在他都不在话下。
“万一……万一不行,你就再找一个嘛,看起来,你也还年轻嘛,而且算得上有钱人。”
“老弟,人也给我这么说,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可是他们不明白,就好像是自己造孽似的,越不过她这一关,找了好些人,回过头来,夫妻,还是原配的好,所以不管多久,我都等,至于到底要等多久,我也不知道,或许,今天回家之后,真就应了欣婉的话,不来了。”
“按说不应该啊。”我上下打量着他,此话主要是指他的雍容富贵相,还有就是圆场上停着的丰田霸道,他听懂了我所指。
“哥告诉你,等你到了我这个阶段,你就会发现什么钱啊,名啊,利啊的,都他妈是浮云,尽是虚的,什么是真的?昂!一个是健康,另一个是归宿。”由此,他照着这个思路逐条进行阐述。“身板儿一定要硬朗,你看我,要是个病秧子,自己都照顾不过来,怎么还有精力上这儿来折腾,所以,‘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话绝对是真理,没有好身体,什么都是扯淡,这人呐,到了中年就有明显的宿命感,撇开生死不谈,终归要找个归宿的,不管那是什么样,总归是要有的。”
“是哈,你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
“可不咋滴,老弟啊,我看得出来,你对人家是真心的,甚至我都觉得咱俩很相像,我们都在坚守,坚守着自己的爱情。”他接着点了一根烟,抽空递过来一根给我,我推掉。
“学生不让抽烟。”
他盯着我,微微皱皱眉头,有点儿不屑我这样说话一样,“那学校还不让学生谈恋爱呐,你咋还撵人撵到这儿了呢!”尴尬又好笑,“听哥的,抽一根,不碍事儿。”他叼着烟,“男人不抽烟,白在世上颠。”
“不挺会的嘛,咋的大小伙子还不好意思,害上臊了还。”嘴里吐出长长的烟圈,山门口的风一吹,便四散开来,“咱说道哪儿了?”他反问我,显然,时尚大哥是一个健谈的人,至少,吹牛的功夫一等一。
“你说到爱情了。”我给他把话茬接上。
“嗯嗯,对,爱情。哥承认,物质富裕,不瞒你老弟,家里好几套别墅,省城里好几套房子,名下的豪车好几台,做生意都做出口的生意,人前人后,那足够光鲜了,按说咱这种条件,不缺女人来爱的吧,可是,哥心里面还就是看不上外头的庸脂俗粉,那些个女的,没有哪一个入得了我的眼,偏偏就喜欢上了静灵,你说怪不怪,我使劲儿的忘记,我越想忘记,可他娘的却是越清楚,我叱咤半生,对欣婉这份情谊,现在成了……成了这个……这个……劫数,对,劫数。”他最后中肯的说道。
“喜欢上出家人,算怎么一回事儿嘛!和尚是超脱俗世的修行人,不兴这一套。”他看起来不是一时心血来潮,五年的时光,不论对谁来说,都足以证明这个人的真心。
“那你呢,不也是在这儿同老哥作伴了。”一时间,我竟无言以对。我没话说,他在一边儿打起了哈哈,“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他骄傲的看着我,对这句诗的引用颇为自豪。
最后,天色渐晚,时尚大哥邀我乘他的车,他载我回学校,正好也顺路。正当我们出了山门,往圆场上停车的地儿往下走的时候,一辆熟悉的黑色雪佛兰在圆场上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