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郑良初访梅镇

雪沉沉 笃恨 1509 字 1个月前

郑良在梅镇公安局上班,从警校毕业三年,毕业之后在市里干了两年刑侦,其间也破获了几桩案件,再后来,上级单位号召青年警官支援偏远地区的活动,因为在许多小地方,尤其是抵触偏远的小集镇或者小县城,那些地方的警力很缺乏,于此相反的是,越是基层的地方,大小案件或是一些鸡毛蒜皮小事引发的矛盾就越多,警力不足,有许多案件都被推迟,或者对案件的判定有很多不足的地方,近段时间,上级检查纪委对基层公安的巡查过程中,发现有许多案件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就定案,由此掀起重查故案的行动,平反了几件冤假错案,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处理,由此,基层的公安干警人员缺乏,上级公安单位安排市局做出表率,提倡年轻公安干警勇于担当,下到基层锻炼自己,补充基层警力。

郑良作为刑侦科的年轻干警,他觉得这是一个机会,一方面,他在大学结束的时候,就有意愿参加国家发布的支援西部的计划,那时候,名额有限,再者,家里人也早就找了些关系,让他毕业之后就近在市局上班,他犹犹豫豫的,没有去成。另一方面,他是一个从小在大城市长大的孩子,几乎没有机会接触乡村小镇旖旎风光,原本想着毕业之后,就可以像自由的鸟儿一样,到处去见识,毕业之后,却进入市局机关,他不喜欢一板一眼的办公氛围,虽然他长时间也是跑外勤,可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市局办公大楼,开会分析案情,跟在大学里面上课一样,干了两年,这种枯燥乏味的生活令他越发的想逃离出去,甚至都想过改行,可是,他的专业就是警察,出息之外,他竟想不出他还会什么了。这次青年警官下基层的行动,正好落在他的心坎上,“一定要逮住这个机会。”他暗暗的激动,铆足了劲儿和心思,洋洋洒洒写了八百字的申请书,“就是科长留我,也没用,不!就是局长留也不好使。”

申请书递上去,科长果然找他谈话,虽没有明说,可是言语之间都透露着想他继续留在市局刑侦的意愿,“咱们刑侦,你也知道,案件多,责任重,人多,可暂时能派上用场的人太少了,尤其是你这种青年才俊,更加是我们需要的……”

郑良自然知道领导的心里咋想的,也只委婉的拒绝,“科长,我知道您的意思,可是下层公安更需要我呀,我是个党员,哪里需要我我就要往哪里去。”科长被他这短短几句话说信服,无法再多加挽留。

他从科长室走出来,长舒一口气。

没过几天,办好交接手续之后,心情愉快的开着他的黑色雪佛兰越野车,就来到了梅镇。

仍然是干刑侦,条件没有他想的那么差劲,第一次接触这样的小镇子,有十分新颖的感觉,一切都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他在镇上转了好几天,才渐渐熟悉和适应这个小镇子,是他喜欢的,而且就田园风光和景色来说,比他想象的还要满意。

关于工作安排,梅镇公安局平时的管理不像是市局那样各个不噩梦负责专门的事情,在梅镇,交通警察和警察都是公安局出人,不像大城市,平时凶杀抢劫之类的恶性事件极少,基本没有发生,公安局的人工作很闲散,大多时候也就是处理处理四乡八村儿哪儿哪儿的小纠纷,诸如,张三占用了李四家的田地,两人纠缠不清打起来,报警,警察便出警,来化解民事纠纷。要么就是什么老李婶儿家埋在稻谷里的养老钱找不到了,也报警,非得说是隔壁王二家媳妇儿手不干净给偷了去的,老太太一报警,公安局便派人过去处理,甚至是,王老太爷家的狗大黄丢了,也要报个警,让警察帮忙给找回来等等,这类小事并不稀奇,而且层出不穷,各种各样奇葩的报警理由,公安局接了报警还必须立刻带好装备出警。

事实呢?张三占用的土地既不是自己的,也不是李四的,而是属于王麻子。李婶儿家的钱是在打稻子的时候,自己把钱给转移到放红苕的地窖里去的,后来稀里糊涂就整忘了。那只叫大黄的狗,是因为春天到了,四处去寻母狗交配去了的,警察等到傍晚,大黄自己就回来了。像这种事情,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梅镇的人充分发挥了“有事儿找警察”的优良传统,争取警察能解决的事情,绝不自己打主意。

所以,别看事情都不大,镇公安局的人手也不多,也没有确切的分工,但,公安局的警察只要上班,就必定会有事情做,也不分什么刑侦还是技侦还是经侦等等部门,真的是“哪里需要就往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