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棕马名唤“追风”,是阿史那隼的爱驹。
据说它能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在大丽国鲜有敌手。
阿史那隼就不信了,这大乾人人都鲜少骑马。
而自己从会走路开始,就会骑马,周淳还能比得过他?
周淳顺着阿史那隼的目光看去。
只见那宝马通体棕红,没有一根杂毛,四蹄如柱,神骏非凡。
他心中暗笑,这阿史那隼还真是自负,真以为骑马是什么难事?
“比就比,谁怕谁!”
周淳爽快地答应下来。
“不过,总得有点彩头吧?若是王子殿下输了,又当如何?”
阿史那隼见周淳答应得如此痛快,心中不禁有些打鼓。
不过,他转念一想,这骑马可不是射箭,岂是那么容易就能赢的?
“好!若是你赢了,我便将这匹‘追风’送给你!”
阿史那隼一咬牙,狠下心说道。
“并且,我还会额外奉上黄金千两,粮食千担!”
周淳闻言,神色微讶,旋即嘴角上扬。
他慢悠悠地走到那匹宝马面前,轻轻拍了拍它的脖子,低声说道。
“追风是吧?放心,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真正的骑术!”
那宝马似乎听懂了他的话,竟然低下头,用脑袋轻轻蹭了蹭周淳的手掌。
这一幕,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
尤其是阿史那隼,更是目瞪口呆。
这匹“追风”性子极其烈。
之前除了他外,从来不让任何人靠近,更别说像现在这样温顺了!
周淳翻身上马,动作干净利落,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他双腿轻轻一夹马腹,“追风”便如离弦之箭一般冲了出去,速度快得惊人。
阿史那隼见状,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
他怎么也没想到,这周淳竟然真的会骑马,而且骑术还如此了得!
“驾!”
阿史那隼怒吼一声,也骑着他的坐骑,紧随其后追了上去。
一时间,校场上尘土飞扬。
两匹骏马一前一后,你追我赶,速度快得令人眼花缭乱。
赵构和文武百官以及一众蛮夷使臣,都目不转睛地看着这场精彩绝伦的比赛。
……
校场广阔,黄沙漫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