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涛同志是富太公社柳杨大队社员,1968年10月中旬,杜晓范以“国民党石咀铜矿接收委员会副委员长”的罪名把他揪到了备件厂,并参加了对他的审讯,当张海涛说到自己没有任何问题时,杜晓范把桌子一拍,大声喝道:“张海涛,你老实点!”边喊边脱棉上衣,拿起三角带朝张海涛的腰部抽了六、七下,又上来几个人把他推倒,杜晓范又用穿皮鞋的脚朝他的脖子踢了两脚。由于张海涛同志多次受刑,导致胳膊经常疼,不能参加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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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才同志是1952年入党的八级电工,1968年10月中旬,被以所谓“国民党纵火犯”罪名揪了出来。12月22日下午,杜晓范在学习班工作人员办公室亲自对他进行了审讯,这次虽然没打,但是提出了一大堆问题,使他的精神特别紧张,加重了他的思想负担,审讯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当夜,张国才趁上厕所的机会,在旧坑道上吊自缢身亡。
在杜晓范的亲自主持研究策划下,备件厂出现的这起假案使22名同志蒙受不白之冤,其中有厂级领导2人,科级5人,工人15人,这些同志的身心健康不同程度受到了损伤,一名同志致残,一名同志死亡。
在备件厂支左的同时:杜晓范还兼管吉林市凿岩队石咀工地的支左工作。10月,该工地的一派群众组织向他汇报发现了一起“特务”案件,他听后没做调查,当即做了三点“指示”:一是抓紧整理材料,否则空口无凭;二是撒出人马,扩大线索;三是把工程队控制起来,一律不准下山,做好保密。
事隔十几天后,群众组织向他汇报了调查情况,他看了两份材料,认为这起特务案确定无疑了,对揪出来的九名同志亲自进行审讯,多数同志被吊打、捆绑和关押。两名同志致残。
1976年,杜晓范从部队转业到地方,被分配到吉林市税务局船营分局任副局长。分管政工、后勤工作,他当时正年富力强,浑身充满了活力,办事利落,作风稳重、老练,军人风度犹存,不久就被评为地区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在此期间,他发挥了在部队做政治工作的特长,尤其是在做思想工作方面,备受领导和同志们的赞扬。
他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利用业余时间到47名同志的家中进行了家访,有时背着孩子往返30多里路找同志谈心。
他很知道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别人,1978年春节,为了布置环境,需要有人爬到电线杆上拉铁线,这本应是年轻人干的活,可做为副局长的他却主动爬上电线杆子进行作业,大家看他在十分危险和吃力的情况下坚持拉线,都很受感动和鼓舞。然而,此时只有他自己知道,作为部队的通讯营政委干这件事不过是举手之劳。
当时在副局长这一级干部里,他是比较年轻有发展的,然而,在局面打开以后,他便逐渐有了骄傲情绪,得意之时不免忘形,一些自身的毛病也暴露了出来,在一段时间里分局上下风传着他与某女人的风流韵事。
一位副局长曾私下派人去调查,但没有查出什么结果,于是这位副局长对调查人说:“无论怎样此事就到此为止,不能再扩张了。”杜晓范知道此事后极为恼火,找到那位副局长,不由分说上去就是一记耳光,接着又找到上级有关领导哭诉。
在部队里养成的军令如山、绝对服从的作风也被他用于地方,对下级动辄抬手打人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群众中对此出现了不满情绪。
1978年,磐石石咀备件厂、凿岩队的广大干部和职工先后要求他去“说清楚”。他到这两个单位在十多次大、小会议中,以十分诚恳和忏悔的心情向广大群众说清了问题,承认了错误,基本上取得了群众的谅解。这次检讨虽然是极为深刻的,但他在一些关键性问题上却没有说实话。
鉴于他在磐石石咀备件厂私设公堂、刑讯逼供、带头毒打群众造成的后果,经市纪检委批准,于1981年1月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调离分局副局长岗位,于1984年任市税务局行政科副科长。后来,他又被调离副科长的岗位,被任为局基建办公室负责人。
此时他的心情极为沉重,但仍对自己抱有一线希望,因为职务毕竟还没有彻底免掉,党籍还为自己保留着。
事业上的不顺心使杜晓范一反常态,回家打骂妻子,无端怀疑妻子程跃辉有生活作风问题,多年来一直相处很好的夫妻感情出现了裂痕。
被免职派到基建办公室以后,他认识了李影(真名宋某某,李影是做人流时用的假名),她是个年纪刚刚20出头,体态轻盈窈窕、妩媚动人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