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有理就可以杀人?1988年平昌县百货公司“7·20”凶杀案

导语:聪明反被聪明误,法盲终食法盲果!

这是一对同胞兄弟:一个29岁,卫生队化验员,技术12级干部,叫刘奉林;一个23岁,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百货公司统计员,团支部书记,叫刘奉忠。

还在孩提时代,他们的父亲刘仁益就预言:这两兄弟聪明过人,长大必有出息。果然不出所料,后来他俩一个到部队捞到了‘军官”,一个在县城混上了“干部”,走上了不同的岗位.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俩终于又从不同岗位走到一起来了,但却是一条通向死亡的绝路:兄弟俩因对家乡处理其父与邻居的打架纠纷不满,经过密谋,将大队党支部书记张代国杀害,成了共同杀人的凶犯。

事也凑巧,就在军事法院宣判刘奉林被处死刑的同一天,刘奉忠在四川巴中市伏法,真是沆瀣一气,殊途同归!

一对蛮好的兄弟俩,何以落得如此下场?从他们的罪恶表演中,似乎可以悟出一些真谛……

“有理”——就可杀人?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1988年的五月,家住平昌县华严乡的二刘的父亲刘仁益,与邻居漆某某为房地问题多次发生纠纷.刘认为漆家修房时占了他的地,又修得太高,遮了他家的荫,无论如何也不让漆修,为此两家多次斗殴,气愤之下,刘仁益打烂了漆修房用的瓦。二十七日,两家又发生争吵打架,互相扭打中,刘仁益胸部被打伤,漆的头上也起了血包。

经村、乡多方调解,对打架问题作出如下裁决:漆付刘医疗住院费33元;刘付漆医疗费2元,并赔偿打烂200匹瓦的损失费8元。

刘奉林得知此消息后,认为这样处理是“各打五十大板”,便急匆匆以父病危为由,从驻地赶回华严,经过几天的“调查”,刘奉林断言:之所以村上作出“不公道”的决定,是因为村党支部书记张代国从中作祟。

六月三十日,刘奉林专程从华严赶到县百货公司刘奉忠处,一起共谋密商杀害张代国的计划。

一进门,刘奉林就问:“父亲的问题处理了没有?”

“处理了,各打五十大板,等于没处理。”刘奉忠回答。

“这中间究竟哪个在作怪?”

“还有哪个,就是他张代国!”

“哦,张一代一国!刘奉林记起了,他母亲当生产队妇女队长时,因私自拿回七、八十斤谷子曾受到当时担任生产队长的张代国的批评,这事一直留在兄弟俩的记忆里,耿耿于怀。

“哥,你说咋办?”刘奉忠踌躇不安起来。

“他隔两天要进城来,我看干脆找个机会把他收拾算了!”刘奉林带着试探的口吻肯定地说,事实上,他在进城来前,已邀约了张代国。

“收拾他?会不会被别人骂?”

“我们有理,怕什么!你看老头子(指刘仁益)被打伤住院,本来嘛,应该付给我们误工补贴、营养补贴等等,村里却有意庇护漆家,还让我们付他2元医疗费,岂有此理!况且张代国还欠我家旧账,把他干掉以除后患!”刘奉林似乎有诉不尽的“冤屈”,滔滔不绝地说着。

“是的,只要我们有理就不怕!”刘奉忠豁然“醒悟”。

“那,就这样办!”刘奉林咬牙切齿地。

“不说”——就无人知晓?

窃窃私语。

“望风”。

两双贼溜溜的眼睛。

手忙脚乱。

一个罪恶的杀人计划,正在县百货公司406房间——刘奉忠宿舍酝酿……

经兄弟俩共谋商定,趁张代国进城的机会,以帮其儿子考中专找“后门”为借口,约张到宿舍先喝酒,再将放有氢化物的有毒茶水给他喝,时机成熟就下手!

为了实现这一罪恶杀人计划——

刘奉林亲自到县城街上买塑料布和麻绳,刘奉忠专门从百货公司“找”来麻袋、手套和改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