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霍尔希

“是的,脚踏实地是获得巨大成功后唯一能走的道路。”

韩易认同地点点头,把目光投向大中午就开始喝马蒂尼的乔丹-布罗姆利。不过这也不能怪自己这位律师,昨天还在亚特兰大,今天就被自己叫回来参加HalseyInc.的合伙企业会议,确实需要一些能提神的刺激性饮品。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想要为伱们的火箭提供更充足的燃料。对吗,乔丹?”

“韩先生很看好你们在艺术领域的未来,说实话,我对你们在商业市场上能够取得的成就也相当乐观。”

乔丹放下高脚杯,咂咂嘴,迅速组织逻辑清晰,让人无可辩驳的说服性语句。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愿意用如此惊人的方式与Halsey这个品牌达成合作,我的意思是,我在这个行业里已经呆了很长一段时间,但从来没见过任何人会像韩先生一样,在一个……我为我的坦诚抱歉……只发了一张专辑的新人身上,倾注这么多的资本。”

“从五十年代的TheChamps,到TheArchies、LippsInc.,还有最近几年的TravisMcCoy、Duffy,音乐工业里一曲成名然后归于沉寂的例子并不少。这足以看出韩先生对Halsey这一项目的巨大信念。”

乔丹-布罗姆利所言非虚,作为韩易音乐版权的代理律师,在后者提出跟霍尔希建立联合企业的第一时间,他便表示了最强烈直接的反对。阿什莉确实是一个很有潜力的女歌手,但是潜力就像标准普尔的评级,好的时候上升,坏的时候下调。这不是一个评判标准,而是行业对新人商业表现的夸赞。

如此规则,并不残酷,甚至跟严格都沾不上边。商业市场上,一个产品卖得好就大量铺货,销量惨淡就直接下架,本来就是最正常的经营逻辑。

那么,Halsey这个产品,到底怎么样呢?

在乔丹-布罗姆利看来,如果Halsey是一个汽水品牌,那么它现在的成功,只不过是在某座小城市几个加油站的汽水店里上了架,有一批喜欢这种口味的忠实拥趸而已。

当它被推往全国各地的Target、CVS和Walgreens,跟可口可乐放在一块竞争,还能保持这样的市场反响与实际转化率吗?

一切都是一个没人可以回答的问号。

而乔丹-布罗姆利的任务,就是尽量让韩易的生活里少一些问号,多一些惊叹号。

通常情况下,韩易很尊重乔丹这位音乐法专家的看法,但是这一次,他却显得异常坚持。

“这是我们最好的投资机会。”

面对乔丹-布罗姆利不解的眼神,韩易这样解释道。

“错过这一次,绝对追悔莫及。”

当然,韩易所说的追悔莫及,并不是成立合资企业的机会。事实上,对于现在的HMG来说,跟新人最好的合作方式,其实还是签署全约,把艺人价值归于HMG下属公司的框架下,这样才能够让瀚音乐、瀚发行和宥真掌舵的人予管理获得最大的增值空间。

他的语境,只限定在霍尔希一人身上。

处女专辑获得相当程度的成功,意味着韩易如果用传统的方式,等她第二张专辑发行完毕,再签下新的唱片合约,必然会拿到对自己更不利的条件。

而且他所重视的版权发行、现场演出以及艺人周边板块,也绝不可能包含在内。阿什莉的两位搭档都是聪明人,既然面对Astralwerks都能够抵住诱惑,把版权发行帮霍尔希牢牢抓在手中,那么再丰厚的唱片协议,都不可能打动他们交出别的权益。

还有一个关键因素,韩易没有办法跟任何人分享,但却在心里时刻提醒自己。事实上,他的手机里甚至还专门添加了一个注意事项,以免这件事随着时间的推移滑出他的脑海。

那就是,《Closer》,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就要发行了。

《Closer》isgettingcloser。

韩易所看重的,绝不是霍尔希作为嘉宾歌手而占有的4%唱片版税分成。而是歌曲发行后,一系列逆天战绩,给她带来的知名度与商业价值上的飞速提升。

12周Billboard榜单连冠、30周Billboard榜单前十、Spotify历史总播放量排名第六……如果说现在的Halsey是崭露头角的新锐电子音乐女声,那么当2016年夏天的音乐市场尘埃落定,她便将成为最炙手可热的流行电子音乐人代表,并且在随后两年的时间里,无人能望其项背。

最简单的一个例子,在《Closer》发行前,霍尔希的巡演规模在1200-2000人之间。

发行之后,她首次登上麦迪逊广场花园的舞台,12000个座位便全部售罄。

不在此时签下巨额支票入场,更待何时呢?

不管是韩易本人,还是瀚音乐、瀚发行和人予管理,都会因为这首2010年代最成功的流行电子单曲而受益匪浅。

这是重生与奖励赋予他的双重优势,绝无可能让它从指缝中溜走。

“是的,布罗姆利先生。”杰森-阿隆对乔丹-布罗姆利的态度可以用谦恭来形容,他知道面前这位大律师在音乐行业里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也明白如果霍尔希能够获得他的谈判能力加持,能够在未来的事业发展中增添多大助力。

“韩先生对Halsey和这一计划的莫大信心,我们三个人都能感受到。”

“合伙企业的具体架构你们看了吗?”

“看了。”安东尼-李审慎地添上一句,“但如果您能再详细阐述一遍,也许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您知道的,对于纸面上的一些法律术语,我们并不能非常精准地把握。”

“没问题。”

不需要翻阅备忘录,记忆力异常惊人,即使在法律工作者中也属于出类拔萃行列的乔丹-布罗姆利深吸一口气,直接脱稿复述。

“新成立的HalseyInc.,瀚音乐30%、瀚发行10%、TGO10%,总共50%的股权。另外50%属于弗兰基潘恩女士本人。1800万美元的投资额度,将由HMG旗下这三家公司按照比例分别出资。”

就像韩易之前的规划那样,不管是唱片公司、版权发行公司还是艺人管理公司,都需要在与艺人成立的合伙企业中占股,以便在未来的资本运作中获得更精确的估值。

“弗兰基潘恩女士,在10年的时间内不得出售或者转让合伙企业的任何股份,除非提前获得合作方的许可。协议规定,阿什莉-弗兰基潘恩必须以‘Halsey’的艺名,或者其他任何由双方事先商定并同意的艺名,在HalseyInc.发行不少于七张原创专辑,不包括精选集、圣诞特辑和其他节日特辑。”

“另外,按照两年一张专辑的频率计算,弗兰基潘恩女士14年内所创作的任何作品、拥有的任何版权以及所获得的任何演艺收入,都需要以HalseyInc.的名义持有并记账……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阿什莉?”

乔丹-布罗姆利目光灼人地看着阿什莉-弗兰基潘恩。

“我……可以获得更大的自主权。”已经在圈子里浸淫多年的阿什莉,很清楚合伙企业之于艺人的意义。

“具体哪些方面呢?”乔丹追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