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唐人街一家商店买的,你也给我写一幅字吧,做当留念。”
“写什么?”
“就写这句!”
艾米丽又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本书,竟然是汉字版本《唐诗三百首》!
她翻开折了角的一页,上面一行字豁然用钢笔标注: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方明华顿时哭笑不得。
姑娘,你懂这句话的意思吗?
方明华很是怀疑,艾米丽不知道被哪个无良书店老板骗了。
“明华,这字很难写吗?我觉得笔画很少呀。”艾米丽不解问道。
你不懂。
中国字笔画越少反倒越难写。
算了,写就写吧。
方明华将宣纸小心铺在茶几上,拿起毛笔蘸好墨汁,屏息、悬腕,在雪白的字上写下这一行楷体字,当然不忘记签上自己的名字。
写完自己欣赏一番。
还不错,没法和那些书法大家相比,但是糊弄老外绰绰有余了。
“谢谢.”姑娘看着墨汁尚未干的书法,满心欢喜:“我回去要张贴在我洛杉矶家的卧室里。”
还好,别贴在客厅里就行。
告别艾米丽之后,方明华连夜乘飞机到休斯顿,第二天在联邦书店签名售书、紧接着是洛杉矶、菲尼克斯.最后一站是芝加哥。
在芝加哥签名售书的书店叫米奥匹克书店,坐落于维克尔公园区,是一栋三层楼的建筑。
早上在酒店休息,中午就去书店干活,晚上在埃文斯陪同下逛逛城市,尝尝当地的美食,成了这几天每天的固定安排。
今天也是如此。
不过是“打工”的最后一天,今天签书完就自由啦。
方明华在书店埋头在一本本书上龙飞凤舞签上自己的名字,眼看快到“下班”时间,一抬头,看着边上站在一个黑头发黄皮肤的东方男人正朝着自己微笑。
方明华也笑起来。
正是自己的朋友,孙力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