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有后台了

车子停了后,李朋看向了江山。

那一眼,让江山感到,得小心。

特别是不能走在大路上。

凭李朋那一眼的仇恨,说不定他会开车撞向自己。

李朋扭头进入了棉花公司,可江山却在他的头上,看到了人生的剧本。

“目标:李朋,人类。男人。 ”

“年龄:27岁! ”

“人生经历:一时天上,一时地下。”

(十八岁,高中没毕业,因为打架斗殴伤人,被学校开除。)

(十八岁,在王兰花的安排下,县人武装的一位科长,说通了接兵的一位连长,特招李朋入伍。)

(十九岁,受不惯部队的生活,与人密谋,逃出部队。仓促逃出部队后,存折没有带出来,身上的现金不足。于是,二人合谋,抢劫了一家商店。抢到了一千八百元。)

(此事影响极大,部队派人追捕。在军地两方的协助下,在火车上,将李朋二人抓捕。)

(王兰花得到消息后,赶到了部队,用钱买通了被抢者,让其改了口供。但是,李朋二人逃兵罪名存在。最后,军事法庭判处李朋有期徒刑五年。)

(二十三岁,李朋刑满,回到了玉瓶县。被安排到了棉花公司工作。先是干收购员,却不愿守在镑前,便换了工作,去学质检。上岗一个月,咳嗽不已,担心会染上肺病,便要求调换工作。)

(二十四岁,在换了四个工种后,王兰花让李朋去学车。学车一年,终于拿到了执照。)

(二十六岁,当大货车司机助理,二十七岁,任小车司机。)

(二十七岁,在王兰花出事后,于十天后,李朋去了看守所探监。塞了一笔钱,加上上面有人打招呼,终于买通了看守所所长,允许李朋与王兰花单独见面。)

(见面后,李朋讲了外面的情况。告诉王兰花,他花了不少的钱,买通了关系。但是,王兰花还是不能释放。可能要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王兰花又气又恨,骂了江山五分钟。)

(李朋说,他有一个战友,退伍回来后,去了东广,做的是不干净的生意。只要有钱,李朋就可以买通战友,来玉瓶杀了江山。)

(王兰花很感兴趣。决定花钱请人杀了江山。李朋说,他手上没有钱,家中的钱财都被收缴了,他每个月的工资钱不够花。所以,没有钱请杀手杀江山。)

(王兰花告诉李朋,她有钱。过去贪污受贿的钱,只有一小部分存了银行,大部分的钱,都被王兰花给藏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