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对于白珑的配合,林觉还是感到有些欣喜的。
于是两人当下就把本来兴冲冲准备出去散步的金毛丢到了家里,在金毛那怨念的目光注视下开着车朝“东市大学”的方向驶去。
东市大学修建在东市的郊外,处于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鸟不拉屎,外卖都送不到的鬼地方,那就更别提周围有没有什么玩的了。
正因如此,林觉当年才没有选择在东市读书,而是大老远的跑到了别的城市去读,因为他知道这里的生活环境有多么恶劣。
但生存环境恶劣归恶劣,东市的科研氛围还是十分浓厚的。
再加上前几年市领导不知道脑子哪儿抽了,给大学拨了一大笔研究经费,一下子购买了许多高精尖仪器,也算是给这大学打出了一点儿名堂。
当两人一起开着摩托朝东市大学驶去时,坐在后头的林觉搂着白珑的纤腰,一时间感觉手感软乎乎的,非常舒服。
......
对,没说错,是林觉坐在后头,白珑开着摩托车。
以白珑那好动的性子,她其实在第一次看到摩托车的时候就喜欢上了,有事没事经常开着摩托车在外面瞎逛,甚至有一次开到郊外差点迷路开不回来。
但怎么说呢,白珑开车的技术是真的牛逼,可她的胆子也是真的大。
轰,轰轰!车行万里,人车合一!
在林觉的前头,少女那白皙的小手疯狂地将油门扭到底,以每小时九十公里的超高速在郊区的道路上行驶着。
用白珑的话来说就是,酒要烈,马要快,风要大,人要狂。
别看她个子小,胸也小,脑子也不好,但骨子里却有一种狂傲的精神,就像是飘荡于现代都市的古代侠客那般,虽不合时宜,却依旧我行我素。
当然,哪怕是开着悍马的古代侠客也怕警察,所以林觉却千叮万嘱白珑不能开到市区去。
先不说她本身就没有牌照,哪怕有牌照,就这小娘们的飙车习惯,怕不是拿到牌照当天就给吊销了......鬼火少年都没她夸张。
而就在白珑豪爽地扭动着油门时,坐在她后头的林觉也胆战心惊地扶着少女纤细的腰身,试图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虽说现在的林觉哪怕从这车上直接甩出去也摔不死。
不过摔不死是一回事,怕不怕又是一回事,就像知道被人踹裤裆也不会死,但怕总归还是会怕的。
只不过或许是因为林觉太过紧张,所以扶着白珑的手有些上下移动,这让坐在前头的白珑感觉很烦。
于是她在全速移动中转过头来朝林觉说道:“喂,别扶着我的腰行不行,感觉很奇怪啊。”
而林觉也连忙朝她喊道:“喂!别转过头来说话行不行!感觉更奇怪了!”
切,胆小鬼。
唾弃了林觉一句后,白珑便在一只手扭着油门的同时,另一只手放下来拍开了林觉的手.......危险动作,好孩子可千万不要学。
从白珑那纤细的腰身上收回手来的林觉撇了撇嘴,这才反手扶住摩托车的后尾箱。
但后尾箱摸起来硬邦邦的,一点都不香软,还是白珑的腰身好扶。
就这样开了一路后,两人也很快来到了这位于东市郊区的科技大学处。
因为眼下是放假时期的关系,大学内外都相当的安静,放眼望去到处都看不到几个人。
而当林觉跟白珑把车停在停车场时,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年轻男人也兴冲冲地朝这边走了过来。
这个穿着白大褂的家伙,就是林觉的“死党”,甄帅。
只不过今天的甄帅却又穿回了他的老本行服装,看起来比起上次正经了不少,最起码人模人样了。
见到林觉的瞬间,甄帅撇了撇嘴。
看到白珑的瞬间,甄帅瞪大了眼。
转头再看向林觉时,甄帅已经笑容满面地朝他张开了双臂,大声喊道:“啊!这不是我最好的朋友吗!好久不见,我想死你了!”
林觉一边把准备来抱自己的甄帅推开,一边朝白珑做了个“他脑子有问题”的手势,白珑也露出了“明白”的表情。
随后,甄帅则是立即转向白珑,甩了甩头发,笑着说道:“你好,我就是林觉最好的朋友,我的名字叫甄......”
但还没等甄帅把自己的名字介绍完,白珑就已经自顾自地朝里头走去,看都懒得看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