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你的孩子,虽然是罪奴的,但也是我的。”
“我孩子与你的口水有什么关系?”
“关系就是,罪奴是我的,你知道太阳吧?”
“我知道我的孩子是罪奴的,这和太阳有什么关系?”
“万物有阴阳,太阳也不例外,太阳也分为阴阳的,所以太阳之内,有日父太阳神王和日母羲和娘娘,他们的孩子,就是先天三神,太乙和天乙、地乙,这就是天地初开的三清,天乙便是天一,太乙便是太一,也就是楚文化的天帝东皇太一也叫泰一,尊称泰皇!”
“你想说什么?”
“我想说,你的孩子可以叫帝俊…”
帝俊二字一出,九天之外,风雷闪动,
无尽天罚的劫雷劈下,直冲太阳系的蓝星。
只是,
这劫雷刚进入太阳系的外围,就好似遇到不可抗拒之力,直接被一阵玄奇的波澜消弭无踪。
劫雷不甘心怒吼,一阵阵劈下,都是无果,久久之后,才不甘退去。
这场景,就如无辜的罪奴被易中天踹到一边去观战了。
如此美人,易中天没有吃独食已算很客气,只是很可惜,吁吁的易中天,哪怕嗑下半瓶药也无法起到什么作用。
唯一的用处,就是让他血脉奔腾难受不已,唯独无势可纵。
他家养的蚯还是赞普的蚓,实力太弱,无法攻城略地。
他只能看着罪奴在温美人的世界,生儿育女。
恨。
大恨。
人间没有比无势更可恨的事了。
他被去势了。
所以也变、态了。
“你个死女人,都怨你,都怨你,我要你死全家。”
易中天突然狰狞的掐着温美人,欲将美人掐死,但是他的眼里所看见的,绝对不是温美人。
温美人俏脸憋红,几乎要被他掐死,双手双脚乱打乱踹。
疯魔的易中天最后还是没有掐死温美人。
他控制罪奴用两个大锤子疯狂的暴揍温美人,从罪奴的罪行中,他得到某种无法言说无比病/态的五蕴满足。
中世纪,天孙国土着民风淳朴,因此律法较为简单,其国不设厅,无听讼之所,每当遇到犯罪之事即报知法司,由法司裁夺其罪,即使是官长的亲属也需依法论罪,不留情面。
是故犯死罪者往往都选择切腹自杀而不是被处死。
由于这种律法会产生“事同刑异,轻重不均,难以剖决”的现象,因此在1775年,尚穆王命令马国器、向天迪、马克义、蔡世昌等人编撰《天孙国科律》,于1786年编写完成并正式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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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灏王在位时又编纂了刑典《新集科律》,其中对于凌辱妇人之罪尤为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