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彬彬有礼的人

程少的私宠 喜喜洋 5844 字 2个月前

“没错,那么多的肥肉,足够做一大盆的,我都馋死了。”高明义双眼放光,仿佛看到了一道美味佳肴。

“行了,赶紧绑起来,想想办法,要是被其他人看到了,那就麻烦了。”李佳插嘴道,这也太扯淡了吧,也不考虑一下自己的想法,就说这么无聊的事情。

现在的村子里,每户一户只有两只鸡,因为没有几个家庭愿意买一只鸡,所以他们才会去废品收购站,每个家庭都像对待自己的祖先一样,视之为生命的银行。

没人愿意买鸡蛋,更不愿意买鸡,所以菜市场里的鸡,一年也就那么一两次。

等鸡到了不能吃的时候,就会被杀,然后孵化出更多的蛋。

高明华和高明军小心翼翼地把树枝挪走,可这两个“野鸡”,却没有丝毫的反抗之意,任由他们拎着,只是发出几声低沉的叫声。

李佳心中叹息,这些家禽看起来傻乎乎的,没有山鸡那么敏捷,如果不是没抓到真正的山鸡,他们还真的很难骗过去。看样子,下次想要“发现野鸡”就没那么容易了,不如让他们自己去找吧。

“我的天!底下这么多!”高明军小声叫道。

“什么?蛋?”众人更加激动,不但抓到了一只山鸡,而且还收获了这么多的蛋,实在是太划算了。

李佳连忙说道:“明一,给我上,我数了一下,至少有十几个。”

高明义身形一闪,将自己的衣物全部扒光,摊在地面,众人将这枚蛋仔细装进衣物中,然后包裹起来。

“这山鸡不光长得又胖又大,真想把它留在家中。”高明娟感慨地说道。

家里有两只母鸡,平时都是生的,从来不会拿出去卖,可家里那么多人,她也就没怎么吃。她盯着那两个大鸡腿,还有那两个蛋,眼睛都红了。

看到四个小孩兴奋的脸色都涨红了,两只眼睛似乎都亮了起来,李佳心中再次感叹,都怪贫穷!如果放在现在,恐怕大多数人都不会将这种鸡放在眼里。

她现在都是家里的人了,自然要尽自己的一份力,再说了,这件事对她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而且还不会影响到自己的权益。

高明花将那只安静的鸡抓在手里,脸上的兴奋之色也消失了,他说道:“那也不好,如果我们不出去,他们肯定会来,到时候肯定会有人过来,我们总不能就这么悄无声息地将那只鸡带回来吧。”

“那咋办。”高明义面露为难之色,手里还拿着一大把的蛋,其他几个人脸上的兴奋之色,也渐渐褪去。

李佳没有说话,这些学生都很聪明,根本不需要她去担心,他们一定会想出解决的方法。

过了一会儿,高明军说道:“不如先将这只鸡收起来,用一大块木头将它覆盖起来,这样就不会被人看到了,等到晚上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将它带回来了。”

“行,你们先留下一个人在这看着,其余人该干什么干什么,别让他们看出什么端倪来。”李佳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几个人都来劲了,开始在附近找柴火,晚上有鸡肉,工作起来也更加努力了。

李佳站在坑洞的四周,她感觉自己的脑袋都要炸开了,她宁愿等会再来一次,但她必须要站在这里,这样的事情她必须要想清楚。

不过,按照李佳的说法,大晚上的,不会有人跑到这边来的,而且还是在火堆旁边,这种可能性实在是太低了。

高明义这个嘴馋的儿子,因为天气寒冷,坚持要在山里站岗,一时半会儿也回不来,于是,大家只好各自扛起木柴,各自返回家中。

在这个地方,每家每户都会把自己的食物牢牢的关起来,而钥匙则掌握在家中能够拿得出手的人手中,特别是像米、面之类的精细食物,更是如此,哪怕高家没有外人,也一样如此。

家中的精米和蛋都被锁在了厨房的木头柜子里,他们根本就没办法去摸,所以他们一般都是自己煮的东西,吃了就赶紧上锁。

谷物是用来做粮食的,主要是用来做粮食的,大多数都存放在地下室,上面还用一个铁锁吊着,没有钥匙是无法进入的,剩下的一部分则放在厨房的口袋中,以备不时之需。

今天晚上好不容易吃到一顿美味的鸡饭,李佳给大家准备了一大碗面粉,但她毕竟是个北方人,从来没有做过粽子,所以做出来的包子也不是很好看,所以就用来做小笼包。

这年头,包子已经是一种奢侈的东西了,除非是春节,否则没人愿意吃,就算是高家人,也很少有人喜欢用面粉来熬粥。

李佳这段时间一直在喝稀饭,这也算是医院里的最高标准了。她的病好了之后,只会在餐桌上吃饭,还会在自己的卧室点一份外卖,把用过的碗筷都装进仓库。

高明军搬完柴回到家里,高明义却不愿意回去,坚持要留下来等晚上,于是大哥李佳让他跟着大哥,等会再将他接回去。

李佳正在削面,高明娟小心翼翼地将面团放入蒸锅中,高明华则在一旁的凳子上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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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娟一直念叨着,“老二和老三呢?”然后,两人鬼鬼祟祟地回到了厨房,将厨房的门给反锁了。

“老二老三,你俩还真是够笨的。”高明娟没好气的抱怨了一句。

高明军紧紧抓着两个老母鸡,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接着,高明义抿了抿嘴,说道:“我们在半路上碰到了刚采完柴火回家的二叔一家,所以耽误了些功夫。”

“你叔叔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把剑!”李佳有些担忧,如果被人知道他们偷偷把山鸡带到家里,那就麻烦了,搞不好还会被打一顿。

听到李佳的问话,高明华和高明娟也都急了,他们难得有机会吃一次肉,总不能说没就没了吧?

高明君摇了摇头:“不是,我们用一根细细的柴火,将鸡肉放进了柴火之中,他们什么都没看到,但是他们说要给我们一些银子。”

到了这个时候,他们的脸上已经没有了之前的担心,只是看起来并不是很高兴,李佳停止了手中的工作,她想了想,终于明白了他们在担心什么。

如今已经是冬季,刚刚发完工资,往年这个时候,高阳宏一家就会把粮食和金钱送给父亲,一年五元一次,一年五十多公斤,一年不少。

虽说已经分了家,可高大志毕竟是高阳红的父亲,因此年年都会拿出一些粮食和钱财来,家里也不会亏待他们。

不过,由于高阳红拿着补助,高红河又是在田里干活的,因此,在5年之前,高红河一家就跟高大志吵过架,逼着他一年交十元,一百两玉米。

高大志一开始什么都没有说,但最后高阳红却答应了,这让他很失望,但也让他答应了下来,而原主人也考虑到了自己的公婆,所以没有拒绝,而是继续维持了五年。

后来他才发现,高大志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了自己的儿子和孙子身上,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没有用过一次,别说一只新鞋了,就是高阳红送来的那一双鞋,也被高红河穿上了。

高阳宏自然是不高兴的,不过,他父亲也没说什么,也就不再送什么礼物了,只是每年都要交一些零花钱和食物。

今日刚发完财,高洪河便心疼起了银子和粮食,对他来说,那都是自家老爹的,于是一见到高明军两人,便催促他们赶紧把粮食带过来。

“明华,你觉得我们这一届的比赛应该如何进行?”李佳心里清楚,不过她并不是李娇娇,所以她也没有权利替高家做主,因为两个人之间有着血缘关系。

高明义委屈地说道:“那些都是高明光一家人的,他天天在村子里帮忙放牧,赚的也就几斤,怎么可能用得着我们的银子,还用得着我们的银子?”

“不行,如今父亲和祖母都走了,哪里还有什么银子。”高明军同样如此,他原本就有一肚子火气,现在见高明光用自己老爹孝敬他的银子去给他买糖果,他就有一种想打人的冲动。

李佳心中摇了摇头,她只是找高明华询问,也是出于他的性格,这两个年轻人都不等他开口,就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显得有些鲁莽。

“哥哥,你快说啊,我妈在跟你说话!”高明军戳了戳自己的弟弟。

高明华沉吟了一下,这才说:“拿去!不管怎么说,那都是自己的祖父,自己的父亲。但是,我们也别送粮食和粮食了,只要是外公用得上的,那都是要孝敬外公的,毕竟外公当年待咱们还不错,总不能说是不孝吧。”

此时就算是高明娟,也不禁眼前一亮,这个主意不错,这样一来,他们的财产就不用落在舅舅一家手上了,就算外公想送也送不出去。

高明军点了点头:“老大,这个主意不错,我们可以孝敬你,也不会让你占了你的便宜。”

“是啊,老大,你真是太厉害了!”高明义也是一脸的佩服。

李佳合上锅盖,她也同意了陈歌的提议,然后说道:“快点,等开水煮好了,你要是还没弄死,我们就没时间吃饭了。”

一听,其他人也都反应过来,三个人立刻端着水壶,端着菜刀,走到了墙边,就连高明娟也拿出了自己最不舍得用的手电筒,跟在后面。

李佳嫌烧开的羽毛味道太臭,便到了厨房查看灶台。她会做饭,会做饭,但又不会杀人,有了这么多年轻人,她就更高兴了,最起码,她什么都不需要自己去干,他们都很努力。

包子做好没多久,四个人就拎着一只鸡走了进来。

“母亲,这么胖的鸡肉,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高明义抓着那只鸡腿,浑身都在颤抖。

“肉多了味道更好,所以,你打算吃什么?”

这些家禽都是用饲料喂养的,长得胖一点都不奇怪。不管是哪一家店铺,都会声称自己的宠物不吃任何东西,但那也就是骗骗那些没有吃过猪肉的人。

“这汤不错,可以下点鸡汤。”

李佳表示尊重,将切好的鸡块用油煸了一下,去掉了腥味,又用水烧了一下,让鸡块吃起来不会那么老,也不会有什么鱼腥味,总好过在水里泡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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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他们没有在厨房里吃饭,而是在客厅里的大炕上,一碗鸡放在桌上,四个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就算是最好吃的馒头,也吸引不了他们的目光。

高明娟夹了一根鸡腿递给李佳,两人这才开始吃饭。

看到两人毫无形象的吃饭,李佳突然觉得很满意,觉得自己这一次来的很值。

他们虽然家境不错,但也很久没有尝到鸡的味道了,一顿饭最多也就是一顿饭,前几顿饭都比得上一顿。

“真希望每天都能有鸡和白面包。”高明义捂着自己的肚皮,一脸的惬意。

“你想得美,能尝到一次就算你运气好。”高明军可没有这么单纯。

李佳看了他们一眼,很是严肃地说道:“会有的,我们可以一直吃到你不喜欢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