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妈……”侯确纠结了好半天后,终于鼓起勇气,扯了扯盛书砚的裤子,“我,我觉得哦,阿妈穿粉色是超级好看的哦。”
所以阿妈,刚才的粉色布料,还是你自己穿吧,侯确在心里小声说。
盛书砚点头,像是没看出来自家儿子眼底的纠结一样,“我也觉得。”
侯确刚想松一口气,可是没想到盛书砚还有半句话没有说完。
“不过我们家侯确穿粉色,肯定也超级好看!”
侯确:“……”
怎么会这样啊!他,他不是这个意思的呀。
盛书砚将打包好的布料放进了侯确身后的小背篓里,她还不忘记提点一句,“太重的话就告诉我哦。”
虽然前一刻钟侯确小朋友因为自己即将要穿粉色的衣服而感到有那么一点点的别扭,但是这一秒钟,在听见盛书砚的话时,他还是认真抬头说:“阿妈,这一点都不重,我可以的!”
他是男子汉,有的是力气!
盛书砚失笑,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牵着他的手就走出门,手里还拎着剩余的布料。
这间铺子已经在集市的尾巴上,再走两步,就走出了集市。盛书砚带着侯确正准备掉头回去,却不想,她的余光中忽然看见了一道有些熟悉的身影。
盛书砚以为自己看错了,不由又朝着集市的尾巴方向走了两步。
杨漫今天是搭乘着后勤部的卡车来的集市,自打那天陈力找到她,说要准备跟她结婚后,杨漫就知道自己短时间里是肯定不会离开军区了。她父母不在,结婚也就是她跟陈力两人的事,陈力很忙,所以今天她就自己来了集市,准备采买些新婚需要的东西。
后勤部的人是要去大队上采购粮食和蔬菜,让她先在集市上逛着,下午的时候在集市门口集合,再一起回去。
但杨漫没想到自己出来后没多久,就被人跟上了。
跟着她的就是一群小混混,这年头不兴上学,有的人没有下乡的,又没有工作的,整日里又游手好闲,可不就成了街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