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二十八章 自下往上

唐朝小闲人 南希北庆 2867 字 1个月前

不用说也知道,肯定是关于西北与吐谷浑之事。

关于这两大决议都已经定下来了,但是一直都是三省在筹划,主要是行政区域的划分,建立州县。

好在这事一直都在筹划之,因为当初韩艺把西突厥的可汗、皇室、还有一批反唐的贵族都给杀了,没有杀的,都跑到吐蕃那边去了,又扶植那些亲唐的贵族、商人位,是兀可烈等人,不存在再册封可汗,那么推行州县制度是肯定的,三省一直在搞这事,只是说这个时机来的有些早,但是经过三省六部的不懈努力,还是提前给划分出来了。

当晚,这枢要大臣是齐聚两仪殿。

李治先是将三省制定出来的行政区域分发给韩艺他们看,与原还是有一些不同,原的话,是道、州、县三级,但是西北地区有都护府的存在,大家都觉得没有必要推翻都护府,完全按照原的行政区域划分。

设一道,陇右道。

虽然这道太大了一点,但是这人口不算很多。

安西大都护府所在的龟兹,那是省会来的,龟兹也刚好处在西北的心位置,并且是交通要道,作为省会是再适合不过了。

另外还有三个都护府,昆凌都护府,置庭州。濛池都护府,置碎叶。葱岭都护府,置疏勒。

这可都是战略要地,地理位置非常关键,设立都护府是为了取得绝对的统治权,这三个地方一定要控制住。

还设立十二都督府,这都督府基本都在边境地区,其实是军事重镇,可以让唐朝直接从前线发兵,那边实在是太远了一点,要是从原发兵的话,这是劳民伤财。

还有划分了二十四州,一百零八县。

其实这县是最难划分的,因为西北地区是以部落的形式存在的,你不能将人家一个部落给隔成两半,那人家怎么可能会答应,好在这两年内,苏定方他们也都在加强对当地的统治,一直都在统计户籍、牧场,等等,有足够的资料支持。

另外,当初消灭阿史那贺鲁的时候,留守在当地的将军,是集权于一身的,但这是应急之需,而如今当然要军、政分离,故此安排刺史去接管行政权,又设立军府、都督府,武各司其职,相互制衡。

唯独苏定方除外,苏定方在大都护府还是集行政、军权于一身的,这是因为朝廷还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支点在那里,而苏定方将大都护府治理的井井有条,换别人的话,不一定有他好。

再加这么一划分,权力完全分散了,那安西大都护府只是名义的大都护府,平时没有对于其他地区州府的管辖权,除非是发生突发状况,朝廷直接下令大都护府,能够迅速形成凝聚力,并不担心苏定方会对央构成威胁,因为龟兹刚好处在心位置,必须要有央的命令,苏定方才能够带动其他地区军区的军队,那他要造反,直接可以将他给包饺子,但如果不给于苏定方这个权力的话,朝廷一道诏令,得印刷成n份,发到各个州县,这方面大家考虑得都还是非常周到。

李治对此是非常满意,分得越散越好,分而治之,一直都是帝王之术,如果只有几个都护府,不太好控制,会对央构成威胁。

他都满意了,那韩艺他们也不便多说什么,他们也说不了什么,这么复杂的行政区域划分,谁敢去推翻,你行你啊,韩艺还真没有这个能耐,这真的专业知识,这他可是一点都不具备。

在得到大家的一直认同之后,李治又道:“至于如何划分行政权力,朕已经决定采纳韩艺的建议,施行自下往的管理方式,如此既能够赢得西北百姓的信任,还能避免官员徇私舞弊,坏我国之大计。”

这是与原最大的不同点,也是争论最激烈的地方。

因为原地区自古以来是自而下的统治方式,央管刺史,刺史管县令,一级一级统治下去,从而形成高度集权统治。

但是因为商人条例的税法,导致政策必须是自下往走,当地百姓的经济状况决定一个县的财政,而财政直接关乎政策,县令没有钱,他还能干什么,但是收多少钱,可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等于这政策是从底下发起的,那么州自然也对于县失去了绝对的管辖权,好说庭州只有对于庭州有绝对的管辖权,周边县他很难去管的,我县里面几个衙役,可不是你刺史说了算,而是税务来决定的,除非你私人掏钱,那当然没有问题,倒是你们刺史想要享受,想要增加开销,你还得找我要钱,因为相对于州而言,县的财政直接决定州的财政,都护府的财政又是由州来决定的,一级一级往。

当然,这也不是说当地酋长完全做主,这个需要官府与百姓沟通的,大家商量着办,这剥夺了官府剥削、压迫百姓的权力。

这也是李治答应的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因为这样一来,刺史不具备集权的基础了,你要造反,你一没钱,二没人,权力又是极度分散的,你拿命造啊。李治可从未奢望说要靠剥削西北百姓发财,问题是这山高皇帝远,作为个人利益而言,刺史肯定会想尽办法剥削百姓,不然当这官干什么,可万一造成混乱,会对央政府造成非常大的损失,朝廷出兵镇压一回,都够你贪一辈子了。

当初陈硕真造反可都是那些混蛋县令造成的,跟李治没有关系,要是李治知道的话,他肯定会发粮食,当时大唐已经恢复过来,救济一个县还是没有问题,可损害的却是李治的利益,被骂也是李治,李治真觉得冤枉,他也想杜绝这种情况发生。

还有一点是,这县决定州的财政,州可没法决定央的财政,道理很简单,县之所以个限制州的权力,那是因为县能够影响到州的财政,可是朝廷的财政可不需要你西北来支撑,你西北那点税收,还不够咱们原官员一年的吃喝开销,只要你们能够自给自足,别连累央财政可以了,但是反过来,政策是央定的,商人条例也是经过央的首肯,才能够施行。

只是说对于目前的原王朝而言,西北需要是安定,是推行汉制,融合民族,建立起统一的政权,这个政策的出发点是帮助两地融合完成过度。等到完成了绝对的统一,今后还是可以与时俱进的,政策是可以改变的,当初韩艺将政策一分为二,基本政策是不改变,李治也不想改变,但是商人条例是意向,这是可以改变。

李治也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经过深思熟虑才答应的。

至于人事安排,李治是让韩艺与吏部尚书安排县一级别的,刺史还是由大臣推荐,皇帝直接任命,这个跟原一样。

李义府、许敬宗很无语,当我们是傻子呀,既然是自下往的权力划分,那县一级才是最关键的,但是他们也不好说什么,制度是这样安排的,五品以下,吏部决定,五品以,皇帝任命。当然,他们也不太稀罕,谁会送钱给他们,去西北谋求一官半职,这是花钱找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