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一章 神圣的君子契约

唐朝小闲人 南希北庆 1842 字 1个月前

韩艺笑道:“常言道,一言九鼎,一诺千金。这话是说的非常好,但是这些言论,多半只是存在于君子之间,也就是所谓的君子之约。君子与君子来往,双方彼此守信。而小人与小人来往,是尔虞我诈。但不管怎么样,这两种来往都是平等的。

可是,当君子与小人来往时,这个平衡就将会被打破,因为君子认为必须要守信,但是小人却认为应该唯利是图,视诚信于狗屁,那么吃亏的当然就是君子,因此君子才会非常厌恶与小人来往,这都是因为君子在面对小人的时候,吃亏的总是君子。

但君子也只能口头上泄几句,但是自身的利益,还是在不断的被小人剥夺。更加令人郁闷的是,很多情况下,君子必须要与小人来往,这是无可避免的。而寻常百姓见小人屡屡得利,而君子却步步退让,自然就会心向小人,这对于我大唐而言,可不是一个好消息,君子只会越来越少。如果陛下要提倡君子之道,先就是要想办法维护君子的利益,让君子能够更好的生存下去,这样百姓才会心向君子之道,亦非小人之道。”

这话说得极其漂亮啊!

长孙无忌当即眼中一亮。

就连死对头崔义中都不由自主的点了几下头,但立刻就反应过来,赶紧面无表情。

其余人就更加不要说完了,尤其是那些贵族,当然都认为自己是君子,自己的对手就是小人,一想二想,莫名的觉得自己活的忒委屈了。

褚遂良也有些无语了,这话说的确实是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事情,而且从未有人这个角度来阐述君子与小人,圣人都是说,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但事实是,小人衣食无忧,君子流落街头,你这也不干,那也不干,那你就等着饿死吧。

李治直点头的,笑道:“你这般说法非常新颖,而且也言之有理。但该如何维护君子利益呢?”

“用君子之约去约束小人,并且利益律法的强制性,捍卫君子的利益。也就是契约。”

韩艺正色道:“微臣擅自将其定义为,一张神圣的君子契约。关于契约,我国律法着重于土地契约,借贷契约,但这都是因为我朝均田制的原因,并非来自于诚信。而且,对于偿还问题,明文规定的也少,甚至于不受理任何关于利息追讨的债务。另外,官府对于民间的契约,并未有太多的干预权,一般都是采取调停,私下和解,即便官府判决了,也是令私人去征讨,而非官府强制介入,也就是律法对于契约并没有过多的约束性,尤其对一些非直接钱物交易的契约。

就拿这一回两市商人撕毁与北巷合作合同来说,这一份合同中间并未涉及的财物,是一个共同合作的合同。他们找了各种借口,来背弃合同,而律法对此并未有任何针对性的条例。但如果我北巷亡了,那我将会倾家荡产,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是因为两市商人背弃了我们达成的合同。而这一份合同是不具有律法效应的,官府都不会受理,那微臣不只有认命,试问这种情况,微臣又如何敢再与他们合作。倘若违反契约,将会遭受到非常严重的后果,并且将会强制执行偿还的话,那么他们还会这么肆无忌惮的违背契约吗?

方才高尚书说的非常有道理,两市的商人没有读过书,愚昧不堪,难以理解圣意,但是我相信他们会非常深刻理解这律法的,不管律法上面写的多么深奥,因为这关乎他们的身家性命。”

高履行听得脸颊烫,这真是裸的讽刺他的愚昧论。但是他没有办法呀,违抗圣旨这是死罪,这太过了,才出此下策的。

韩瑗忧虑道:“民间纠纷,多因一时冲动而起,各有各的说法,难以说谁对谁错,若都用以律法来处理,恐怕就过了。”

韩艺道:“但若不以律法来判断的话,官府更加为难,因为朝廷也没有给官员一个明确的标准。而且,下官强调的是诚信,契约代表的应该是诚信,而非是金钱,更加不是口角之分。君子是一诺千金,而小人是千诺不敌一文,再小的承诺,君子都会遵守,而再大的承诺,小人也会不当一回事。我们大唐乃是君子之国,礼仪之邦,维护君子的利益,就是维护我大唐的利益,用以缔结契约的方式,来约束小人的行为,使得更多人守信,而且官府审理案件,也就从容多了,不会不知所措,执行契约就行了。我想大行君子之道,总不会是坏事。”

李治听得频频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