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他妈不就一生活在贫民窟的穷逼吗?

洪宇当时就觉得心里一肚子火,他这家4S店好歹也是宾利专卖店,平时招揽的顾客非富即贵,哪里见过像林天佐这种穿的跟要饭的一样的人来过?

“我给你三十秒,从店里滚出去,别拿爷开玩笑!”

林天佐懒得搭理对方,“有人把我的车送来护理,我是来提车的,把车给我,我当然会走。”

洪宇感觉自己快要笑死了,这人穿的破破烂烂不说,还这么爱说大话,就他这一身行头,开个夏利别人都会以为那车是他抢来的。

捂着肚子笑了一会儿,洪宇又指了指周围刚刚送来保养的宾利车,问到:“这些车都是刚送来的,你倒是说说看,哪辆是你的车?”

林天佐摇了摇头,手指刚刚要伸向衡虎号的时候,洪宇又用看傻哔似的眼神看向林天佐。

“这些车,少说也要一百来万,最贵的要上千万,你就是向天再借五百年,也未必能买一个车轱辘。”

朝地上啐了口唾沫,洪宇直接朝保安招了招手,他懒得搭理这种傻哔,还是趁早把他赶出去,免得影响店里生意。

“老板,我来看看车。”保安还未来得及动手,门口忽然出现一个穿着风衣的男子,又赶紧退了回去,而洪宇则是两眼放光,一脸谄媚的跑到男子跟前,那服务态度和刚才一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面前这个男子叫乔彬,是芸岛小有名气的军二代。他仗着自己老爹当年在部队的威望,可谓是嚣张跋扈惯了,就连芸岛那些富家子弟见了他也得礼让三分。

“这位先生,请问您要看什么车型?”洪宇拉着乔彬就要往宾利专卖区那边走,可乔彬扫了一眼展厅,却唯独把目光放在了衡虎号上面。

厚重的轮胎,宽大的车身,再加上男人们都热爱的迷彩色,完全就是霸气十足的感觉。

别说乔彬一眼望去就爱上了这辆车,无论哪个男人看见它,都会心生爱慕,只可惜这辆车只服侍一个主人。